基本文化程度: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 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6 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项目/专业名称 | 类型 | 班次 | 班型包含内容 |
保育员项目课程:三科,考试课程:初级(1门公共课+1门专业课)、中级(1门公共课+1门专业课)
保育员-基础知识(初、中级)、保育员-初级-专业技能、保育员-中级-专业技能
注:考试按不同等级分“理论知识+实操考核”两科进行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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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科班型 | 基础知识精讲班 | 一科(精讲班) |
保育员-初级精讲班 | 一科(精讲班) | ||
保育员-初级习题班 | 一科(习题班) | ||
保育员-初级串讲班 | 一科(串讲班) | ||
保育员-中级精讲班 | 一科(精讲班) | ||
保育员-中级习题班 | 一科(习题班) | ||
保育员-中级串讲班 | 一科(串讲班) | ||
套餐班型 | 初级全科全程班 | 两科(预习班+精讲班+习题班+串讲班) | |
中级全科全程班 | 两科(预习班+精讲班+习题班+串讲班) | ||
初级全科VIP班 | 两科(预习班+精讲班+习题班+串讲班) | ||
中级全科VIP班 | 两科(预习班+精讲班+习题班+串讲班) |
保育员职业资格证书是经过培训并参加考试合格者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