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刑法》最重要,没有它如何制止犯罪?”“我认为《义务教育法》更重要,如果我们连字都不认得,如何读懂法律条文?”在北京市史家小学宪法日活动课上,一场辩论正在激烈地进行,站在一旁的思品课老师组织着学生们参与。学生们“唇枪舌剑”后,一位“神秘人物”总结道:“最后,请同学们找找你们认为最重要的法律文本开头有什么共性?没错,都写明了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可见宪法才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这位“神秘人物”其实是中国政法大学的一位研究生,这堂兼具专业性和生动性的法治课就是由她和思品课老师共同打造的。除了模拟法庭,记者了解到,中小学的社会实践活动还有模拟政协、模拟联合国等等,借助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的“东风”,一些学校的实践课堂变得有情有理有法,发生了不小的改变。
1.引入“最强大脑”,教师走上讲台“站得住”
2019年秋季学期到来,史家小学六年级思想品德课教研组的老师们因一件事倍感压力——换教材了。
“新的六年级上册《道德与法治》部编版教材实际上是宪法专册,教材的教学内容、编写逻辑可以说基本遵照了宪法的内容体系和内在逻辑。然而,讲授这门课的教师大部分是从前讲授‘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或其他课程兼课的老师,突然要面对较为专业的《宪法》内容,从教师的专业知识储备、教材内容把握来说,都面临比较大的挑战。”史家小学德育部主任郭志斌说,“先不用说能不能把课上好,即使是把这门课讲准确,都是不容易的事情。因为《宪法》是国家意志的体现,也体现了国家整体发展的需求,我想老师要站在这样的站位上来讲课,那么讲得科学、严谨、准确,应当是基本的要求。”
记者了解到,史家小学的思想品德课老师很多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背景,尚且面临这一问题,放眼全国,具有相应法学专业背景的师资更可谓少之又少。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教授王贞会表示,在“法治教育进教材”前很长一段时间里,法治教育在广大中小学并不受重视,很少有中小学校专门开设法治教育课程,这造成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缺少积累,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先天不足”。
“由于老师自己也没有受过法律专业教育,从而对于法治课应当讲授的教学内容、采取的授课方式不甚明了,更无法从专业角度去向中小学生讲解法律知识、传递法治精神,造成中小学生对法律知识‘听不懂’‘学不会’‘理解不了’,法治课的效果并不明显。”王贞会分析道。
面对新的法治课教学任务,如何让教师在讲台上“站住了”“讲对了”?面对这一问题,史家小学想到的解决办法是“找外援”。近年来,北京市东城区通过和中国政法大学开展合作,探索引入高校资源进中小学校园,开展了诸如“社会主义法治教育进校园”普法志愿活动、“模拟法庭”、“宪法周”等系列活动。近日,借助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的推进,中国政法大学牵手史家小学、北京二中共建青少年法治教育和思政课一体化基地,积极推进教师互聘,中小学聘任高校法学、马克思主义、思政专业等教师作为专家教师,高校聘任中小学思政教师担任研究生实习实践指导教师。
2.激发学生活力,面对生活情境“问不倒”
引入了专家资源,是否仅仅是一学期“上几节课走人”“做几场讲座完事”?据郭志斌介绍,高校力量深度参与了从教师备课到实际授课再到评课、改课的全过程。
“我们同大学合作,一方面是理论性的指导,我们的教师主动提需求,将其在备课、上课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收集起来,请政法大学老师来做理论性的指导和讲座。另一方面是实践层面的指导,高校老师会同我们思政教师一起做教学设计,一起研读教材、备课,现场旁听观摩课并进行点评和指导,对课程方案二次加工、修改,最终形成较为成熟的课程。”郭志斌说,“例如备课过程中教师普遍感觉‘国家机构’的内容比较难讲。国家机关和党政机关有何区别,和民间组织、基层单位有何关系?大学老师为此有针对性地做了悉心准备,讲座后教师普遍感觉很受益,反馈听完才知道这些概念的划分原来如此细致。”
“以我校为例,政法大学选取了一批优秀的法学、思政方向青年教师作为道德与法治课程、思政课程的兼职教师,通过和中小学教师集体备课、共同研讨来补齐他们相关专业领域知识的短板;而高校年轻教师走进中小学课堂授课,则进一步拓宽了中小学生的视野,真正落实了‘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的要求。”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李双辰说。
除了正式的指导,专家教师的作用更体现在日常的交流里。“我们在交流中也感到,法大教师学术性、理论性很强,能很好地把握课程的科学性、法理性;而我们思政课老师比较擅长把‘干巴巴’的法条生动化、生活化地呈现给学生。在合作中我们建立起了信任和团队的互赖,现在我们团队老师在备课中遇到了难题就会第一时间给法大老师发信息,他们只要有空很快会回复,我们很快就能将其应用在教学中。所以现在,教师真正敢说‘有点底气上课了。’”郭志斌说。
而课堂的改变,最终受益的还是学生。从学生的提问郭志斌就能感受到前后明显的变化。“从前教师答得没底气,学生渐渐也不太愿意多问,而现在有了专家支援,基本上可以‘问不倒’,学生们的学习热情也提高了,”郭志斌向记者介绍道,“有次上课老师在讲公民的基本权利时提到了肖像权,有同学就提问,‘被评为三好学生,照片被贴到学校的光荣榜里,肖像权是不是受到了侵犯?’老师们知道这肯定不符合侵权的条件,但不清楚如何从法学的角度分析,政法大学教授不但耐心回答我们肖像权的要件是什么,这件事由于不符合哪些要件所以不构成侵权,还补充道,参与评比需要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需要接受监督,如果不愿意接受监督可以选择不参评,这也是个人的权利,但如果要参评,公开公示恰恰体现了法律强调的平等和公平原则。这样我们就容易用法学的观点去解释孩子们在生活中经常遇到却又想不明白的现象,做到了‘政治性和学理性’相统一,引领正确的导向。”
3.贯通各个学段,帮助学生真正“学得通”
法治课的改变同样发生在中学。“12岁学生未经主人同意牵大型犬来到集市,无法控制犬只而造成人身伤亡惨剧,责任谁负?”在北京二中的民法社团微课上,思政课老师组织同学们热烈讨论了这一案例之后,老师引《民法典》法条向同学们解释了“无过错责任”。真实发生的事例、与学生年龄贴近的内容让现场学生感到法律就在自己身边。
学生在六年级接触了宪法初步知识,八年级又要进一步学习,如何衔接、贯通?王贞会表示,青少年法治教育内容有待更加强化整体统筹,各学段针对学生年龄和成长特点循序渐进、各有侧重和差异地架构课堂教学内容,而非泛泛地“普法”。
“如果说小学阶段是讲‘法是什么’,初中阶段则应更强调‘法干什么’,法律保护谁、打击谁。”王贞会表示,“在小学阶段,可能更多地侧重于让学生树立法律概念、培养家国情怀,认识到哪些法律是最基本的、和我们的生活更贴切的,如认识到国旗是国家象征、受教育既是权力也是义务等等。到中学阶段,学生更多地参与到了社会生活中,虽然还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其实施一些行为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治课则应帮助了解其可以实施的具体行为和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等内容。”
“我认为下一步应该更多地打通中小学课堂融通的渠道,比如小学教师进入中学听课,中学教师来小学参与备课,建立突破学段限制的一同备课的教研组。未来,政法大学还会为我们量身打造实践性教学的基地,中小学教师可以共同参与学习。希望将来同北京二中教师有更多的合作、交流机会。”郭志斌补充道。
“总之,要通过大中小一体化等方式,寻找契合青少年成长规律的法治教育路径,运用其喜闻乐见的形式讲好其身边的法律故事,让广大青少年知法、守法、尊法,真正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李双辰总结道。
(本报记者 周世祥)
来源: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