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咨询电话 4006-303-880
汇上优课 柳州优路教育 一级建造师 部分省市明确规定一建执业资格对应职称关系

部分省市明确规定一建执业资格对应职称关系

2019-09-12 14:46分类:一级建造师阅读:159 分享

2019年2月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官网发布《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实现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自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以来,以下几个省份积极响应,陆续发布通知公告。一级建造师未来发展也将迎来更好的机遇。

各省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对应职称关系通知详情请查看>>>职称职务挂钩!这些省份一级建造师可直聘工程师!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对应职称关系政策的出台一方面促进了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减少重复评价,降低社会用人成本;另一方面,从考生角度来讲,职称和职务挂钩无疑是个人职业发展的重大利好。未来的一级建造师必然是多方面齐头并进的高素质技能人才。当然,考试难度增加也会致使一级建造师证书含金量加大,因此,早日取得一级建造师证书才是良策。

以上就是柳州优路教育为您提供部分省市明确规定一建执业资格对应职称关系的全部内容,更多内容请进入一级建造师栏目 查看

温馨提示: 提交留言后老师会第一时间与您联系! 热线电话:4006-303-880
柳州优路教育地址:柳州市柳北区广场路10号
【学校】咨询热线: 4006-303-880
以上信息知识产权归具体机构所有 | 招生合作 | 免责声明 | 版权/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