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22年教师资格证准考证打印时间?报名成功后,考生可于2022年3月7日至3月12日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
教师资格证考试时间:
2022年3月12日。
所有科目考试均采用纸笔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成绩查询时间:
2022年上半年笔试成绩查询预计开放日期为4月15日,请考生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http://ntce.neea.edu.cn)查询。
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咨询电话见附件3)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成绩复核书面申请(见附件4),由当地教育考试机构集中报送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汇总后再报送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复查。省教育考试院在接到教育部考试中心复核结果后通知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当地教育考试机构负责通知考生。
注意事项
(一)请相关考生密切关注《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请考生在报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再次确认报考条件等相关要求后再履行报名程序。考生须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以及因考生个人填报失误、委托第三方(如培训机构、学校、他人)代理报名造成报名信息错误,使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不要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码等重要信息,避免造成笔试成绩与本人无法匹配的情况。
(三)所有考生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之前已获得的其他科目成绩。
(四)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功能重新获得,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不要更换手机号码。
(五)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文件精神,从2019年下半年开始,申请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提交的人事关系证明,改为提供居住证,请非川籍社会考生提前办理在川居住证(川籍社会考生仅需提供户籍证明)。
(六)本次笔试设置25个考区(21个市(州)考区和4个高校考区:四川师范大学考区、阿坝师范学院考区、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考区、四川民族学院考区),因考位有限,如考生报名人数超过考区组考上限,该考区报名系统将关闭。成都考区覆盖“大成都”范围(包含都江堰、蒲江、邛崃等地),考位将随机编排。
(七)四川师范大学考区只接受本校在籍考生报名,其他考生报名则审核不能通过,请选择其他考区进行报名。
(八)我省开设的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面试的“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特殊教育”等学科,其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
(九)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只负责考试的组织与管理工作,不举办培训,亦不指定教材。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下载各科目的考试大纲,根据考试大纲知识点自行购买书籍复习、备考。
(十)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报名时,只需选报未通过课程即可。笔试成绩合格后,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到本人笔试合格成绩信息。笔试和面试全部合格后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合格证明引入“互联网+证书管理”模式,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上的“证书查询”链接入口,下载、打印PDF版合格证明,提供给认定部门使用。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
(十一)根据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号)的文件要求,从2017年下半年考试开始,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实行单独编码后,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获得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考生获得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
(十二)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部分考试科目名称的通知》(教师司函〔2021〕14号)文件要求,自2021年6月起,小学面试科目中,“小学社会”调整为“小学道德与法治”;初级中学笔试科目中,“思想品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调整为“道德与法治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初级中学面试科目中,“思想品德(初级中学)”调整为“道德与法治(初级中学)”。上述考试科目名称调整后,在新的考试大纲颁布之前原科目考试大纲仍然适用,考生已通过且在有效期内的科目成绩仍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