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进行了改革,考试科目出了考试科目,在专业及工作年限的要求上也进行了改革,成绩滚动周期由2年调整为4年。一起来看看具体要求~
01取消了专业及工作年限的要求。
第十条具备下列考试报名条件的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
02合格成绩滚动周期。
根据合格成绩管理滚动有效期限与应试科目数量一致的原则,将成绩滚动周期由2年调整为4年。
03关于考试科目设置。
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设置4个科目,分别为《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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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本规定实施后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的,可以依法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和土地估价业务,签署房地产估价报告和土地估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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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管理机构颁发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印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共同用印,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2022年2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式发布《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
1、《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方案》(见附件)自2022年起实施。除调整考试工作年限要求外,13项准入类职业资格的其他考试报名条件不变。
包括: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测绘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建造师(一级);注册验船师;渔业船员;注册安全工程师(中级);拍卖师;注册计量师(一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执业药师。
2、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后,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的职业资格可继续按照有关规定与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对应,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家职业资格制度改革要求,根据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制定了《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建设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房〔1995〕147号)同时废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自然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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