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教育厅印发了《四川省中小学教材管理实施细则》《四川省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和《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上述实施细则均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来源:天府新青年
《四川省中小学教材管理实施细则》要求,根据国家和地方课程方案合理规划教材,确保教材质量,突出教材特色。思想政治(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课程等教材和涉及国家主权、安全、民族、宗教等内容的教材,统一使用国家统一编写、统一审核的教材。
全省地方课程教材分为通用和专用两类。通用地方课程教材由教育厅组织编写、面向全省使用,一般为主题融合的综合性教材。专用地方课程教材由市(州)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编写、面向本市(州)使用,一般为体现地方特色的专题教材,原则上不超过1部(套),编写前须向教育厅提出申请,批复同意方可施行。
地方课程教材编写修订应注重教材的系统性,结构设计合理,不同学段内容衔接贯通,各学科内容协调配合。专题设计及内容题材积极向上、导向正确。语言文字规范,可读性强。教材插图紧密配合教材内容,主题突出,表意清晰,科学准确,积极健康,符合大众审美习惯。教材插图质量高,无失真、变形,不过度使用。
《四川省中小学教材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加强各类专题教育教材和读本进校园的管理。省级相关部门提出的专题教育,以融入通用地方课程教材为主,原则上不另设课程,不统一组织编写和选用专题教育教材或读本。严格控制地方课程教材、校本课程教材、各类专题教育教材和读本数量,对数量过多、质量不高的及时进行清理。
《四川省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规定,中等职业学校思想政治、语文、历史课程教材和高等职业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等教材和涉及国家主权、安全、民族、宗教等内容的教材,统一使用国家统一编写、统一审核的教材。专业课程教材应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我省产业发展实际,在政府规划和引导下,注重发挥行业企业、教科研机构和学校的作用,重视教材质量,突出教材特色。
教材选用应结合区域和学校实际,切实服务人才培养,不得以岗位培训教材取代专业课程教材;选用的教材必须是通过审核的版本,擅自更改内容的教材不得选用,未按照规定程序取得审核认定意见的教材不得选用。
《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在国家教材委员会的统一指导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管理下,全省高校教材实行省、学校分级管理。
高校教材须及时修订,根据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科学技术最新突破、学术研究最新进展、经济社会新需求等,充实新的内容。建立高校教材周期修订制度,原则上按学制周期修订。对于内容陈旧、缺乏特色或难以修订的教材应及时淘汰。
同时,高校要加强教材编写队伍建设,注重培养优秀编写人才;支持全国知名专家、学术领军人物、学术水平高且教学经验丰富的学科带头人、教学ms、优秀教师参加教材编写工作。加强与出版机构的协作,参与优秀教材选题遴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