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外合作办学留学项目开展以来,各地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层出不穷,但有的是教育部批准办学的正规项目,但有的却是打着“中外合作办学”的幌子,蒙蔽他人。下面是深圳冠桥海外留学教育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资料,仅供参考。
【怎么判断中外合作办学留学项目是否正规?】
为此,教育部发表官方声明,对于如何选读中外合作办学留学项目做出六方面的提醒,让家长和学生能够以此为依据,正确选择。
一、关注所就读中外合作办学留学院校或项目是否是经过合法审批,最重要的是要审查办学者是否能提供审批部门所颁发的同意其办学的文件。没有上述许可证或批准书的不是中外合作办学。
二、关注实际办学情况。
尤其是教育教学质量。如:学生入学标准,外国师资配备状况、课程设置状况、办学环境与条件等。
三、关注学校招生宣传和实际办学状况是否一致。
重点考察招生宣传中的办学地点、收费项目与数额(须由中外合作办学留学项目所在地省政府批准)、招生人数等等是否与实际办学状况一致。
四、关注招生计划。
按照规定,中外合作办学留学项目也应具备由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数。
五、关注中外合作办学留学项目的评估和认证情况。
教育部已推行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和加强合作办学证书颁发的认证注册两项举措,可通过认知这两方面的内容,做出更恰当的入学选择。
另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也已公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范围,有以下七种证书不能认证,这也是家长和学生必须注意的。
1、参加外语培训或攻读其他非正规课程(如短期进修)所获得的结业证书。
2、进修人员、访问学者的研究经历证明和博士后研究证明。
3、国(境)外高等院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预科证明。
4、国(境)外非高等教育文凭、荣誉称号和无相应学习或研究经历的荣誉学位证书。
5、未经中国政府相关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办学机构(项目)颁发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
6、通过函授、远程教育及网络教育等非面授学习方式获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
7、国(境)外各类职业技能或职业资格证书。
所以,家长和学生在选择时,一定要考虑再三,慎重选择。
【中外合作办学这种模式,国家承认吗?拿到的证书被认可吗?】
正规的中外合作办学学校和项目,都是被承认和认可的,在相关的行政的法规中都有明确写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第三条中写道:
“中外合作办学属于公益性事业,是中国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
“国家对中外合作办学实行扩大开放、规范办学、依法管理、促进发展的方针。”
“国家鼓励引进外国优质教育资源的中外合作办学。”
“国家鼓励在高等教育、职业教育领域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鼓励中国高等教育机构与外国知名的高等教育机构合作办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第四条指出:
“中外合作办学者、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保护。”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依法自主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第三条:
“国家鼓励中国教育机构与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得到普遍认可的外国教育机构合作办学;鼓励在国内新兴和急需的学科专业领域开展合作办学。”
由此可见,随着中外教育机构交流不断加深,和持续合作,中外合作办学,已经成了我国教育系统重要的组成部分。
中外合作办学,包含了高等教育阶段的本科段教育、硕士段教育、还有博士段教育。既包括学历教育(毕业后获双证),又有非学历教育(单证项目)。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实施学历教育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实施非学历教育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培训证书或者结业证书。”
按照办学的主体来分的话,中外合作办学又可以分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顾名思义,一个是完整的机构,而一个只是单独的项目。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是指外国教育机构同中国教育机构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
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指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国内高校与国外高校中外合作的办学项目,包括研究生教育合作项目、本科教育合作项目、高职专科教育合作项目等不同层次中外合作的办学项目。
例如,“宁波诺丁汉大学”是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而“北京大学与新加坡国立大学合作举办西方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则是一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