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发布已批准终止办学的本科及以上层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及项目名单,共涉及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及项目286个。
什么是中外合作办学?
“机构”和“项目”的区别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区别为:性质不同、资质不同、管理不同。
01性质不同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是有拥有办学、办事、办证资质以及教育部颁发给机构的教育资质及留学资质的机构,例如宁波诺丁汉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
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指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国内高校与国外高校中外合作的办学项目,例如清华大学与澳大利亚麦考瑞大学合作举办应用金融硕士学位教育项目、复旦大学与挪威管理学院合作举办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等。
02资质不同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有着自己的办学、办事、办证资质,有着教育部颁发给机构的教育资质及留学资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不需要考虑资质,由其合作办学的机构提供所需资质。
03管理不同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一般由机构管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一般由高校管理,但不论是机构还是项目都由教育部门进行严格把控。
中国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发布已批准终止办学的本科及以上层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及项目名单,共涉及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及项目28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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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施行以来,教育部相继发布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对加强中外合作办学的管理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规范中外合作办学秩序,提高办学质量,促进中外合作办学更健康发展,教育部目前采取四项措施加强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即重点推进“两个平台”和“两个机制”建设。
四项措施
1、依托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设立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通过办学监管信息公示,实施对中外合作办学的动态监管。并根据需要,向社会和广大就学者提供较全面和可靠的就学指导和服务信息。
2、加强所颁发学历学位证书认证工作,开发中外合作办学颁发证书认证工作平台;
3、开展中外合作办学质量评估,建立中外合作办学质量评估机制;
4、强化办学单位和各级管理部门的责任,建立中外合作办学执法和处罚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