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考试局发布2025届学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建立的公告,海南省2025届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考籍建立(简称建立学考考籍)工作将于10月下旬开始进行明确建立考籍所需的材料还有办理的时间,一起来看看具体的安排内容~
来源:海南省考试局
建立学考考籍的时间及步骤
(一)10月24日至10月28日,领取《报考卡》。
学生向学校提交个人的申报材料、领取《2022年海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考卡》(简称《报考卡》),尚没有居民身份证的学生不能领取《报考卡》。
(二)10月24日至10月28日,采集学生身份证信息。
领取了《报考卡》的学生须按市县招生办的要求,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报考卡》到学校指定的地点,通过居民身份证读卡器读取本人的基本信息;
(三)11月1日至11月7日,考生自行上网填报信息。
学生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http://ea.hainan.gov.cn),凭《报考卡》卡号和密码进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门户网站”,按照网上报名的有关要求申报本人的有关信息。
11月7日17时30分,海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
建立学考考籍的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均可申请建立:
(一)参加我省2022年中招考试,被本省普通高中学校录取且注册入学就读的学生。
(二)经我省市县(单位)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具有本省普通高中2025届学籍的学生。
建立学考考籍须提交的材料
学生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学生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和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有以下几类情况的学生,需补充提交相应材料:
(一)本人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不在同一居民户口簿上的,考生须自行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办理补充完善本人法定监护人的信息后,提交公安部门打印的《户籍证明》或《常住人口登记表》的证明材料。
(二)姓名与中考姓名不一致的,必须补充提交所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更改姓名证明书及其它相关材料;
(三)法定监护人不是亲生父母亲的,必须补充提交人民法院的变更法定监护人的裁决书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
(四)无本年度中考准考证号的,必须补充提交经市县(单位)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具有本省普通高中学籍的有关证明材料。
几种特殊情况的处理办法
(一)姓名与中考姓名不一致的学生申报信息处理办法
报名系统中已储存有我省2025届具有本省普通高中学籍的学生名单及中考准考证号码。学生在报名系统中输入中考准考证号码后,系统将自动核对学生的姓名与中考姓名是否一致,如果二者不一致,系统将自动显示“姓名与中考姓名不符”字样。如果是中考准考证号码输入有误,须重新输入本人正确的中考准考证号码;如果是参加中考后更改姓名的,在网上确认提交本人的申报信息后,还需向市县招生办补充提交户籍部门出具的更改姓名证明书及其它相关材料,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二)未办理好居民身份证的学生申报信息处理办法
在网上申报学考考籍结束前,仍未办好居民身份证的学生,请尽快向所在辖区的公安部门提交申请办理,待取得居民身份证后方能领取《报考卡》补办考籍建立手续。
(三)无我国居民身份证的学生申报信息处理办法
已被我省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并注册入学就读,但无我国公安机关颁发的我国居民身份证的港澳台籍、外国籍等学生,须携带本人和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证明材料及其他申报材料,到市县招生办办理申报手续,由市县招办通过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系统后台为其输入申报信息,本人无法自行上网填报信息。
(四)无本年度中考准考证号码的学生申报信息处理办法
已被我省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并注册入学就读,但因未参加我省2022年中考而无本年度中考准考证号码的学生,须携带本人和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证明材料及其他申报材料,到市县招生办办理申报手续,由市县招办通过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系统后台为其输入申报信息,本人不可自行上网填报申报信息。
拓展阅读:合格性考试
合格性考试的考试结果以“合格”和“不合格”呈现,考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考试结果为不合格的考生可在高中阶段再参加一次相应科目的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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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考生可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合卷)7个科目中选择本人在高一或高二年级时尚未参加过考试的科目或虽已参加考试但未取得合格的科目报名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