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动山东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旨在从7个方面入手,进一步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教育强省、科技强省、人才强省提供坚强支撑。
一 加强学科尖兵梯队培育
1.实施一流学科建设“811”项目。集聚优质资源,强化人才和平台支持,厚植8个现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竞争优势,建强10个左右优势学科,培育10个左右潜力学科,打造引领全省高校学科发展的“尖刀班”和“突击队”。
2.完善学科梯队建设体系。着力打造国家、省、校三级学科建设体系,组织全省高校围绕服务我省重大发展战略和产业发展需求,突出学科专业特色,“一校一案”确定学科建设梯队,每校打造1—3个龙头学科、2—5个骨干学科和若干培育学科,构建重点突出、相互支撑、协调发展、梯次分明的“雁阵式”学科专业发展体系。
二 强化人才高地建设
1.实施领军人才引育行动。探索实行泰山人才工程自主遴选认定制,支持重点建设高校面向全球,精准快速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推动高校赋予人才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经费支配权、资源调度权。支持高校、企业联合引进、共同使用人才,共享科研平台和产出成果,按有关规定在编制方面予以保障。
2.助力青年人才成长。每年择优支持300名左右35岁以下学者为骨干的青年创新团队,培养一批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青年科研创新群体。优先支持急需学科领域骨干教师到国(境)外高水平大学访学进修,支持高校教学科研人员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影响的学科领军后备人才。
三 夯实人才培养平台
1.实施学位授权精准培育项目。重点支持4所高校申报博士学位授权单位,支持7所高校申报硕士学位授权单位,支持50个以上硕士学位授权点申报博士学位授权点。
2.支持新兴专业建设。围绕海洋工程、集成电路、智能制造、网络安全,医学材料、公共卫生、医学生物信息、智能医学,育种技术、智慧农业、农业大数据、生态修复,金融科技、旅游经济、涉外法学、知识产权等领域,重点发展200个左右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专业。
3.实施智慧教育建设项目。对接国家教育现代化、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制定高校智慧教育发展标准,遴选30所左右智慧教育示范校。
四 提升教育教学能力
1.实施教学质量提升行动。每年认定200门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每2年认定200种省级一流教材、200名省级教学ms和200个省级基层教学组织。
2.深化科教产融合协同育人。建设100个省级现代产业学院,每年安排1000余名博士、硕士专项计划。
3.提升大学生创新创造能力。建设10个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着力培养未来杰出人才。5年内试点培养300名左右工程类博士和1500名左右工程类硕士,建设50个卓越工程师教育实践基地,着力培养卓越工程师后备人才。每年重点支持4000个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五 建设高水平高校科技创新平台
1.完善高校实验室平台建设体系。优化整合我省高校科技力量,分类建设40个以上高校实验室、150个以上高校重点实验室。
2.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建设100个以上高校协同创新中心,汇聚融合黄河流域9省(区)创新要素,打造创新动力源,重点建设50个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
六 推进高等学校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1.增强高校内部治理能力。选择3—5所省属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探索深化高等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试点,赋予高校更大科研决定权、资源调度权、人才使用权。
2.完善高校考核评价体系。启动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深化高校内部评价改革,健全学校内部质量保障制度,推动高校办出特色和水平。
七 提高经费保障能力
提出探索深化高等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试点,赋予高校更大科研决定权、资源调度权、人才使用权,实行干部分类管理;2023年在济南、青岛分别确定1所高校,开展省属本科高校经费投入体制改革试点,实施省市合建、财政共担的经费投入体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