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消息,2023年1月3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公告,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现将安徽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来源: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一、时间及考区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月13日8:00—16日17:00;
2.网上审核时间:2023年1月13日8:00—17日17:00;
3.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1月13日8:00—18日24:00;
4.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3月6日—11日;
5.笔试考试时间:2023年3月11日;
6.报名网址:http://ntce.neea.edu.cn;
7.笔试成绩公布日期:2023年4月14日。
考区设在安徽省辖市(广德市、宿松县考生分别在宣城市、安庆市参加考试)。网上报名时考生应选择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的省辖市作为考区;安徽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在读学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可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或考生本人户籍所在地的省辖市作为考区。
港澳台居民持有安徽省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可选择居住地所在的省辖市作为考区。
具体考试地点以考生下载的准考证上地址为准。考点一般设在考区市政府所在地,在考区市政府所在地的考点不能满足考生考试需求的情况下,将启用县级备用考点,随机安排部分考生到县级考点考试。
二、考试对象
(1)户籍或居住证申领地在安徽省;
(2)安徽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在校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3)户籍在安徽省,就读于外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在读学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4)持有安徽省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有效期五年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安徽省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5)安徽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在校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面试报考时提供证明)。
(注:全日制专科和学前教育专业中等师范学历在校生毕业学年度才能报考;全日制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专科在校生毕业学年度才能报考;全日制专科起点专升本在校生,在本科阶段第一学年度才能报考。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等学历只有获得毕业证书后才能报考。)
(6)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曾因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或学前教育专业中等师范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考试安排
(1)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取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相对应学段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获得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考生获得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
(2)“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笔试时只需报考301、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