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不少家长由于在外省工作的原因,孩子从小也是在外省的学校读书,但是现在想让孩子回天津来上学。那么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是什么样的呢?一起来看看河北区2023年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转学)学位申请登记工作的相关通知。
一、登记对象
1.登记对象是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及其以前出生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适龄入学儿童。
2.2023年9月转入新二年级至六年级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二、登记时间
2023年4月3日至2023年4月28日(法定节假日不办理)。
(4月3日至4月21日进行新生入学登记;4月23日至4月25日新生第二批补办登记;4月26日至4月28日进行转学申请登记工作,逾期不再补报。)
具体时间安排 :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6:30
(一)新生入学第一批办理时间安排:4月3日至4月21日
(二)新生入学第二批补办时间安排:4月23日至4月25日
(三)转学申请登记时间安排:4月26日至28日为转学申请时间(2023年9月转入新二年级至六年级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转学申请工作)。
三、登记地点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少年宫(河北区昆纬路44号增8号)。
四、需要提供的材料
居住证持有人为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证件核验,应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1.在有效期内的河北区居住证原件或电子居住证复印件。
2.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本市合法居所的证明,包括自有住房房地产权证或与配偶、子女共有住房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尚未取得房地产权证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原件及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房产证复印件。(同一房屋两年内不能连续出现两名随迁子女入学申请,亲兄弟姐妹除外)
4.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务工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或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就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连续六个月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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