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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2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师3月28日—4月5日报名

2023-03-28 15:43分类:环境影响评价师阅读:92 分享
 
文章导语

湖北2023年环境影响评价师报名时间为3月28日至4月5日,报名官网为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审核方式为在线自动核查、在线人工核查,缴费时间为3月28日至4月7日,准考证打印时间为5月22日至28日,湖北2023年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时间为5月27日至28日。

一、考试设置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客观题)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报考条件

(一)“考全科”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见附件2,下同)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二)“免2科”报考条件

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或“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两个条件之一的,可以免试两个科目。此条所指“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或“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的核定时间均为“截至2003年12月31日前”。

(三)工作年限

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年限为报考人员自参加工作之日起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时间的总和,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

“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具体范围为:从事规划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工作、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审查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技术评估工作、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编制工作,以及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工作,包括教学、科研、审批、环境管理、技术咨询、环境检测等。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相关人员在上述岗位工作的年限可视为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年限。

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年限。

三、报名组织及考区设置

考试报名采取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居住地为湖北省的报考人员方可在湖北省规定的考区内就近报名。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本人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告知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他人代签承诺制报考告知书。报考人员承诺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报考人员应当按照考试组织机构核查规定和要求提交或补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对逾期或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对不实承诺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2023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只设置省直考区。

各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人社部门负责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四、考试大纲

202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延用2022年度考试大纲,以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s://www.mee.gov.cn/ywgz/hjyxpj/jsxmhjyxbgsbbzjdgl/gldt/202203/t20220324_972442.shtml)公布为准。

五、考务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3月28日9:00—4月5日20:00。

(二)网上注册核查和资格审核时间

2023年3月28日9:00—4月6日17:00。

(三)网上缴费时间

2023年3月28日9:00—4月7日20:00。

(四)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3年5月22日9:00—5月28日14:00。

准考证打印网址:http://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

(五)考试时间

2023年5月27日

9:00—11:3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14:00—16:3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2023年5月28日

9:00—11:3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须与报名时证件一致)方可参加考试。

六、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鄂价费〔2015〕139号)和《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部分人事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人社函〔2016〕238号)规定,《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考试收费标准每人每科61元,《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考试收费标准每人每科65元。

*文章素材来源于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经小编整理后发布,仅供学习交流之用。如涉及侵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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