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工作办法》公布。2023年6月7-9日举行全国高考统考,各科目考试时间为:语文6月7日9:00至11:30、数学6月7日15:00至17:00、外语笔试(含听力)6月8日15:00至17:00、外语听说测试6月9日8:00起。
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工作办法(节选)
考生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报名工作有关安排,本市考生已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2〕37号)规定,完成了报名工作。若遇有特殊情况,各区教育局须填妥《区教育局特殊情况考生申请表》,报市教委审批。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考生在申请报名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提供的报名材料、信息及有关证明材料客观、真实、准确,承诺参加考试招生时遵守考试招生管理规定,服从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等学校的管理。
(二)考试类别与科目
1.本科
2023年报考本科院校的高考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和听说测试,下同)3门统一高考成绩和考生自主选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总分为66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每门满分均为150分,不分文理,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外语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其中一次考试已安排在1月进行),选择其中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总分。考生自主选择的3门科目,每门满分均为70分。
2.高职(专科)
2023年仅报考高职(专科)的考生,只需参加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考试。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每门满分均为150分,不分文理,总分为450分。外语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其中一次考试已安排在1月进行),选择其中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总分。
3.考试时间安排
2023年6月7-9日举行全国统考,各科目考试时间为:
语文6月7日9:00-11:30
数学6月7日15:00-17:00
外语笔试(含听力)6月8日15:00-17:00
外语听说测试6月9日8:00起
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
本市2023年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办法详见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上海市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实施办法》。鼓励上海考生报考外省市高校。
各普通高等学校根据经核定备案并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对投档名单内的考生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残疾人招录政策
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等精神,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各普通高等学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加分政策
根据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和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五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教学〔2014〕18号),2023年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加分政策严格按照附件3所列项目及要求执行,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市教育考试院、各区教育局和高中阶段学校等相关单位必须要高度重视高考加分工作,各尽其责、密切配合,落实“阳光公示”,严格规范上报、公示时间,加强对申请高考加分考生身份的联合审查,防范和打击身份造假。所有拟享受高考加分的考生,均须经过本人申报,有关部门审核,市、区、校三级公示后方可予以确认。
教育部门要加强与民族、公安等部门的协作,严格执行民族成份及户籍等变更工作要求,认真把关,从制度、程序、操作等各方面防范和杜绝违规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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