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就交通安全教育致信家长,倡议把交通安全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请家长和孩子一起认真学习宣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在出行中以身作则,督促孩子不要在马路上玩耍或互相追逐、打闹等。
大手拉小手 平安一路走
——致广州广大家长的一封信
各位家长:
你们好!
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是政府部门、学校、家长的法定职责。青少年身心尚未成熟,尤其是低龄段孩子,自控力差、安全意识不足,一旦发生事故无法自救。为了保护我们的孩子,请家长携起手来,共同做好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以安全出行、文明交通的自觉行动为孩子们做出榜样,联手筑起学生安全的长城。我们倡议如下:
一、全家总动员,齐学齐遵守
请家长把交通安全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在教育孩子遵守交通安全规则前,先和孩子一起认真学习宣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在出行中以身作则——树立红绿灯意识、斑马线意识、各行其道意识、标志标线意识、驾驶汽车系安全带意识、驾乘摩托车戴好安全头盔意识、规范停车意识、文明礼让意识,为孩子做好表率。
二、马路如虎口,切莫搭错车
请家长在出行中加强对孩子的安全监管,教育孩子不搭乘农用车、货运三轮车、专用机械车及无牌无证车、黑车、报废车、超载车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督促孩子不要私自在马路上玩耍,或互相追逐、打闹。
三、骑车依法规,上路莫追逐
请家长一同来教育、监管孩子不得非法骑行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不得并行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四、校车有条例,莫乘“黑校车”
有使用校车需求的家庭,请遵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广州市校车安全管理规定》。如果学校按规范提供校车服务,请您履行监护义务,配合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如果您的孩子年龄还小,请您按照“入园幼儿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委托的成年人接送”的要求,保护好您的孩子。任何情况下,务必拒绝使用未经许可车辆(“黑校车”)接送孩子。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各位家长,孩子的健康成长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为了您孩子的健康与安全,请您积极携手学校,从现在做起,为孩子撑起一片平安的蓝天。
衷心祝愿您阖家身体健康,幸福美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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