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咨询电话 4006-303-880
汇上优课 路问教育 教师资格证 广西优秀毕业生乡村学校任教激励政策

广西优秀毕业生乡村学校任教激励政策

2023-05-19 16:00分类:教师资格证阅读:470 分享
文章导语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发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广西乡村学校任教激励办法(征求意见稿)》,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学历,且已在广西乡村学校工作满3年的乡村教师,经申报审批,每人给予一次性安家费补贴资金3万元。

原文节选:

一、激励对象和形式

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学历,且已在我区乡村学校工作满3年的乡村教师,每人给予一次性安家费补贴资金3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乡村学校教师,可申请: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2.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任教期间师德考核合格。

3.任教期间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潜心教书育人,育人成效明显,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2022年6月后获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以上学历毕业,毕业时被评定为校级以上优秀毕业生。不包括国家和自治区定向培养公费师范毕业生。

5.区内外高校优秀毕业生毕业当年直接到我区乡村学校任教,在我区同一县(市、区)内的乡村学校连续任教3年,且申请时为在编在岗教师(含中小学聘用教师控制数)。符合条件的教师应在达到申报时间要求的两年内及时提出申请,逾期不再受理申请。

(二)本办法所称的乡村学校指驻地在乡、镇(不含县城所在地)及以下的学校。

三、申报审批程序

符合激励条件的乡村教师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申请: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乡村学校教师提供《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广西乡村学校任教激励申请表》和校级以上优秀毕业生证明材料(优秀毕业生证书或优秀毕业生评定文件)向工作所在学校申请。学校审核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对符合条件人员公示无异议(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后,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报送。

对于因正常调动、提拔而在不同的乡村学校(但不能离开所在县的乡村学校)任教的,除了规定申请材料,还需提供曾任教学校出具的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证明材料。

(二)市、县初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重点审核申请人连续乡村学校任教经历、在编在岗情况及任教期间的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结果。将初审结果在本县(市、区)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向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报送。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复审后,将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和材料报送自治区教育厅。

(三)审批公布。自治区教育厅审批,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名单并会同自治区财政厅落实补贴发放。

*文章素材来源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经小编整理后发布,仅供学习交流之用。如涉及侵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以上就是路问教育为您提供广西优秀毕业生乡村学校任教激励政策的全部内容,更多内容请进入教师资格证栏目 查看

温馨提示: 提交留言后老师会第一时间与您联系! 热线电话:4006-303-880
路问教育地址:北京、成都、长沙、郑州、苏州、重庆、兰州等全国分校(在线教学+面授学习)
【学校】咨询热线: 4006-303-880
以上信息知识产权归具体机构所有 | 招生合作 | 免责声明 | 版权/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