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军27所军校在山东省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1324人,其中男生1259人、女生65人(见附件)。陆军工程大学全国人防定向生6人(男女不限、无军籍)。均为本科层次。
报考军校的考生,为参加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山东省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未婚,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2003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之间出生);高中阶段体质测试成绩及格以上;高考成绩达到全省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且外语语种为英语;参加军队组织的政治考核、面试、体检和心理检测,结论均为合格。
报考全国人防系统定向生的考生,为参加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山东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高考成绩达到全省普通类一段线。
6月24日至30日(省外户籍考生为6月15日至30日),由县(市、区)人民武装部牵头,会同各地公安部门组织实施。政治考核结论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政治考核结论为不通过的,不能参加面试和体格检查。
军校实行以学校为单位顺序志愿模式,共安排两次网上志愿填报(均为普通类提前批)。6月29日,考生登录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信息平台(https://wsbm.sdzk.cn),根据军校报考要求和选考科目等,进行第一次志愿填报(填报1个院校志愿)。当投档的第一志愿考生数量不足时,7月13日进行第二次志愿填报。第二次填报志愿的考生须是政治考核结论通过、体格检查和面试合格的考生。
军检包括结构化面试、体检和心理检测三项内容,分别由济南、青岛警备区会同联勤保障部队第960医院(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路25号)、海军第971医院(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7号),采取“一站式”封闭组织。其中960医院,主要负责济南、淄博、枣庄、东营、济宁、泰安、德州、滨州、聊城和菏泽10地市考生;971医院,主要负责青岛、烟台、潍坊、临沂、威海和日照6地市考生。参加军检考生区分招生院校参照选科要求(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男生按照招生计划数的3倍(陆军特种作战学院、武警特种警察学院按计划数的5倍)、女生按照招生计划数的5倍确定。军检时间为7月1日至4日,复检时间为7月5日、6日,女生统一安排在7月1日参加军检(军检须知将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公布)。7月8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公示军检合格人员名单。
(一)结构化面试。主要是考察考生进入军校后对军事职业的适应性,判断是否适应军校的学习、生活和训练。面试由军委训练管理部指定人员,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标准组织。面试结束后,由组长填写面试登记表,面试结论由考官或终审组成员与考生共同签名确认。面试结果当场告知考生,考生对结果有异议并提出复议申请的,由复议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当场告知考生。面试结束后,考生将带有结论的《面试评分表》《政治考核表》一并上交军检站。济南、青岛警备区招生办公室要及时收集面试小组、终审组的各类面试登记表、面试小结(总结)等资料。
(二)体检。分别由联勤保障部队第960医院、海军第971医院负责组织。体检按照《军队选拔军官和文职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大类,其中合格结论包括无岗位受限、装甲岗位受限、测绘岗位受限、舰艇岗位受限、潜艇岗位受限、潜水岗位受限、机降岗位受限、特种作战岗位受限、防化岗位受限、油料岗位受限、医疗岗位受限、导弹岗位受限、电子对抗岗位受限、通信导航岗位受限、伞降岗位受限等分结论中的一项或多项。考生最终体检结论必须满足报考专业所要求体检标准对应关系,才符合投档录取条件(例如:考生体检结论中有“潜水岗位受限”,考生报考招生计划中体检标准要求“潜水岗位合格”的专业则无法被投档录取,只能被招生计划体检标准要求为“通用标准合格”或其他体检要求的专业投档录取)。体检中,各单科检查数值应当场告知考生本人。对当场不能作出结论的血液、尿液、血清、艾滋病毒抗体等项目分结论和考生最终体检结论,济南、青岛警备区招生办公室应根据医院提供的体检结果,在体检结束后24小时内通知考生。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考生的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未参加面试、体检或结论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投档录取。
(三)心理检测。由体检医院负责,采取计算机答题测试与心理医生个别访谈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心理检测结论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种,心理检测不合格者军检总评不合格。
军队院校招生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会同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共同组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从政治考核通过、军检合格和体质测试成绩及格考生中,按照考生志愿,区分性别、选考科目,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生计划数量的110%分别向院校投档(按照四舍五入取整,同分考生全部投档,除同分考生外不得超比例投档,若因退档造成计划缺额,则根据相关要求,按计划缺额数量的100%递补投档)。当投档的第一志愿考生数量不足时,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向社会公布缺额计划,在普通类提前批第二次征集志愿时,政治考核通过、军检合格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填报,按规定的条件和计划缺额数量的100%向院校投档,递补投档规定与第一志愿相同。军人子女(指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同分考生录取办法由各军队院校确定。
军队院校录取工作结束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向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提供录取考生报名数据库、录取数据库及录取考生名册,录取考生名册需加盖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印章。
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的录取考生,由军队院校负责填写《录取通知书》,在录取结束后寄发给考生本人。被录取考生的中学档案由本人自行携带,录取考生的政治考核、面试、体检等相关材料,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统一转递到相关院校。提前批未被军校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它批次普通高校录取。
学员入校后,应于新生报到30日内完成体格复查,3个月内完成政治复审。凡复审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并于9月30日前通知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对因政治考核或身体复查不合格而取消入学资格的考生,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条件的,考生本人可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出申请,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协商有关省属高校同意后,改录至山东省省属普通高等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