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本科批第二次征集志愿、专科提前批、对口专科批、专科批录取工作安排,一起来看看具体内容。
本科批第二次征集志愿
8月5日 本科批第二次征集志愿录取
专科提前批、对口专科批
8月5日至8月6日 专科提前批、对口专科批集中填报志愿录取
8月7日12时至8月8日10时 填报专科提前批、对口专科批征集志愿
8月8日至8月9日 专科提前批、对口专科批征集志愿录取
专科批
8月10日至8月11日 专科批集中填报志愿录取
8月12日12时至8月13日10时 填报专科批第一次征集志愿
8月13日至8月14日 专科批第一次征集志愿录取
8月15日12时至8月16日17时 填报专科批第二次征集志愿
8月17日至8月18日 专科批第二次征集志愿录取
温馨提示:
我省高考录取正在分批进行,因各高校录取进度不尽相同,考生查询到本人录取结果的时间也有早有晚,请耐心等待录取结果。如征集志愿填报开始时仍未查到本人录取结果的,请按规定时间填报征集志愿。
拓展阅读:
普通类本科征集志愿录取规则
普通类本科第一批A、B段,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专科(高职)批次实行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为:在相应的分数线上或者分数要求以上,按考生高考总成绩(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排序先后依次检索,再根据考生填报的平行志愿先后顺序依次检索、投档到最先符合条件的一所院校。
征集志愿补充录取规则
普通类本科第一批A、B段,本科第二批第一阶段录取的平行志愿投档时,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数要求)上,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只进行一轮平行投档,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不予补充平行投档,剩余招生计划在本批次(段)第一阶段录取结束后向社会公布,向符合相应条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征集志愿”,进行补充录取;“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将综合考虑招生计划缺额数和生源分布情况等决定投档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