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不享受照顾加分的考生,不需要到现场进行资格审验。
2. 考试生照顾审验:
符合年龄在25周岁以上照顾、远郊区照顾、少数民族照顾的考生,不需要到现场进行资格审验。
符合除上述三项外其他类型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需携带照顾证明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如获多种称号,只需携带级别最高的。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于8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到北京教育考试院(北京市海淀区志新东路9号)一层大厅进行资格审验,逾期不予办理。
3. 资格审验必须由考生本人办理。通过资格审验的考生,方可享受免试或加分照顾。
4. 考生其他信息比对与审验通过系统后台进行,无需考生参与。
5. 考生请于9月5日10:00至9月7日24:00间登录网站报名,查看审核结果,进行网上缴费,完成报名。
拓展阅读
今年成人高校招生有什么照顾政策?
答:提醒符合免试入学照顾政策的考生:免试入学是指不参加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要认真阅读申请学校的招生章程,须向招生学校提出申请,并出具相关证书或证明,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所申请学校对部分专业需要加试的,应按照学校要求进行加试。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本人向招生院校申请,招生学校同意,并通过考试院成招办资格审验,可免试入学。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优秀运动员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经本人向招生院校申请,招生学校同意,并通过考试院成招办资格审验,可免试入学。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可申请免试就读成人高校专升本。
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凭身份证、退役证(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军官转业证书、军官复员证书)、自主就业(择业)证明(须由县级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具)及符合相应报考条件的学历证书,可申请免试就读成人高校专升本。
(4)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确定。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确定:
①获得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②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③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④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区级以上侨办证明)。
⑤烈士子女、烈士配偶(区民政部门颁发的证书)。
⑥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⑦少数民族考生。
⑧远郊区的考生,指户籍在门头沟区、房山区、通州区、大兴区、顺义区、昌平区、怀柔区、平谷区、密云区、延庆区的考生(以公安部门的备案为准)。
⑨年龄在25周岁以上人员,即1999年3月1日(不含1日)前出生人员。
⑩获得区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持有北京市、区文明办颁发证书)。
(6)对于自主就业(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凭县级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具的自主就业证明或自谋职业证),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确定。
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按最高级别计算,不累积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