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清单(2021年)〉和〈基本规范(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2号)(以下简称《清单》和《基本规范》),结合我省当前需求变化及实施情况,现就我省调整规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码及名称调整
我省现的层次按照调整后的代码及名称执行(见附件1)。
二、
结合我省当前需求变化及开展情况,按照相关,投资学()、经济与贸易()等21个(见附件2)。2023年4月1日已停止;从2025年4月后停止安排;从2026年7月1日起停止颁发书。
上述在内取得所报所有成绩,完成论文答辩,符合的,可申请办理该的书。未在内获得书的,可以选择其他,名称和代码相同的可以按进行转免。
三、停止颁发
依据《四川省招生委员会 四川省厅关于第二批调整规范的通知》(川招考委〔2018〕31号),从2024年7月起停止颁发生物()、通信工程()等9个书(见附件3)。
四、其他事项
以上、停止颁发所涉,请密切关注四川省院(https://www.sceea.cn/)及各公布的、性环节考核、论文答辩等信息,合理安排自身、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