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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须知

2023-10-18 11:00分类:自考阅读:32 分享
文章导语

湖北省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4日至16日进行,为顺利完成网上报名,请考生认真阅读以下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月10日9:00至2月17日17:00。

二、报名条件

1.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

2.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学习的社会考生须已经取得国家承认的各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应符合所报专业报考条件要求。

3.助学班考生应按所在主考学校要求报名。

4.自2022年起,我省2018年以前注册的在籍考生未完成原专业计划考试的,请依据《关于做好我省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转接的通知》(鄂自考〔2019〕11号)文件精神转接到现行开考专业。未完成专业转接的考生将无法顺利报考,请提前在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中操作完成。新旧专业转接操作实例演示视频可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下载中心”查看。

三、报考流程

1.参加我省自学考试的考生须在考生服务平台完成注册,具体注册流程详见考生注册与身份确认流程(附件2)。

2.已完成注册的考生,登录考生服务平台,进入“网上报名”-“我的报名”-“选择课程”进行课程选报,选报完成后点击“网上缴费”按钮生成缴费订单,请广大考生认真核对准考证号和报考课程信息,并在生成缴费订单后进入“缴费清单”缴费。报考课程一经确认且网上缴费成功,不得删减、更改,不接受退费申请。助学班考生由主考学校完成集体报名缴费。

3.当次报名时间截止前完成缴费,则报名成功,未完成缴费则报考无效。考生如因网上支付操作不当、网络故障等原因造成同一订单重复缴费,考后系统将原路返还重复缴费费用。

四、打印考试通知单

考试前10天,考生可登录考生服务平台自行打印考试通知单。

五、成绩公布及复核事项

1.成绩及考试违规处理决定将于5月16日公布。考生可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考生服务平台查询成绩,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查询违规处理决定。

2.申请成绩复核及对违规处理决定不服的考生,可在5月16日至18日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结果将于5月25日在考生服务平台公布。复核的内容包括:答题卡是否为考生本人答题卡;有无漏评;小分合计后是否与总分一致;是否有违规记录或其它异常情况等。

六、其他注意事项

1.考试当天,至少于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主动接受身份核验,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将不得进入考点。

2.考生应主动配合课程笔迹信息采集,在答题卡相应区域按规定完整抄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凡不抄写、不签名或抄写不全,字迹不清晰者,该科考试成绩无效。

3.社会考生按注册时选定的考区参加考试,原则上不得变更考区。如因工作、居住地点变迁确需变更考区的:

(1)在考生服务平台上提出考区变更申请。

(2)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居住证、工作证等能证明考生确需变更考区的证明材料),联系转出考区教育考试机构申请转出。

(3)转出考区教育考试机构审核通过后,持相同证明材料联系转入考区教育考试机构申请转入,转入考区教育考试机构审核通过后考区变更手续完成。

4.上半年考区变更申请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6日,审核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8日,请考生提前准备并联系相应考区。

5.考生注册时身份验证过程中上传的证件照将用于考试通知单打印、毕业证办理及其他业务,请严格按照要求上传本人近期电子证件照,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见附件3。

6.考生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核验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涂改液、修正带等与考试无关物品进入考场。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所有考场均为视频监控考场,请考生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如有违规行为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其他有关事宜,请考生密切关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阅有关文件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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