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是中国民用航空局直属,是中国民用航空局与四川省共建高校,理、工、文、管、法、艺、教育多学科协调发展,以培养民航飞行员、工程技术和管理人才为主的高等学府,是国家全过程培养高素质民航专业人才的“主力军、主渠道、主阵地”。
招生录取
按照中国民用航空局、教育部《普通高校飞行技术专业招收飞行学生实施办法》(民航发〔2019〕75号)和《关于深化民航招飞校企合作的实施意见》(民航综人发〔2017〕2号)要求,我校与国航、东航、南航实施校企合作招飞。同时,本校自招送培国内其他运输航空公司。
(一)招飞省份
2024年拟在北京、天津、河北、黑龙江、吉林、安徽、河南、湖南、重庆、山东、广西、福建、新疆13个省份开展招飞工作。
(二)招飞计划
2024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计划预计约250人左右,学校将按照各省飞行合格生源的分布情况和各航空公司委托培养计划来编制确定分省计划,正式招生计划将以2024年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最终公布的为准,实际录取学校将视情根据各地区上线合格生源进行调剂。
(三)送培单位
2024年委托培养单位包括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中国东方航空公司、中国南方航空公司、山东航空公司、厦门航空公司、成都航空公司、春秋航空公司等7家航空公司。
(四)招生对象
在开展招飞的地区,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能够参加2024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秋季)的高中毕业生(限男性)均可报考,限英语语种,应往届不限。根据委托培养单位需求,年龄限制为16至20岁(2004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未婚,要求具有较好的英语基础,各科成绩均在良好以上。北京、天津和山东三省(市)招考模式为“3+3”,选考科目为物理和化学;河北、湖南、福建、重庆、吉林、黑龙江、安徽、广西八省(市)招考模式为“3+1+2”,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为化学;新疆地区仅招收理科生;河南地区文理兼招。
(五)报名基本条件
政治思想素质: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报考条件,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民航事业,热爱飞行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良好的工作态度、服务社会的意识以及团结协作的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要求。身体自荐标准:五官端正,身心健康,生理功能正常,无传染病史和精神病家族史,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根据委托培养单位需求身高168cm(含)-185cm(含)(其中,河南地区身高要求168cm(含)-190cm(含)),校企合作招飞满足送培单位身高要求的我校予以认可,体质指数BMI 18.5(含)—24(含),无“O”、“X”型腿;任何一眼裸眼远视力不低于C字表0.1,如做过角膜屈光手术须满足局方规定,无色盲、色弱、斜视;会普通话,口齿清楚,听力正常;具有敏捷的反应能力和身体协调能力,符合招飞体检鉴定医学标准。
(六)报名方式
即日起登录《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仔细阅读政策文件和考生手册后进行考生注册,填报志愿,报名,参加预选初检前须完成网上报名。
(七)录取方式
考生须经过《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注册报名、预选初检(部分省份根据委培公司要求增加英语测试等)、体检鉴定(含心理测试)、确认有效招飞申请以及民用航空背景调查。体检鉴定按照中国民用航空局最新颁布的《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检鉴定规范》执行,民用航空背景调查按照中国民航局颁布的《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和委培航空公司要求执行。以上过程均合格者方能在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统一考试填报高考志愿时报考本专业,并且要求按提前录取批次第一志愿填报。根据教育部和民航局相关规定,我校2024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当地当年高考文化课总分的60%执行,英语单科原始成绩须达到95分(含)以上。按照高考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招生计划录满为止。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认可我校录取规则的情况下,高考总分相同按照英语单科成绩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最终录取原则以我校公布的《中国民航大学本专科招生章程(2024年)》以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投档规则为准。
飞行技术专业按本科提前批次录取,我校认可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相关考生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合格考生按高考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顺序录取。未完成招飞计划的省份,考生可根据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安排参加征集志愿录取。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我校要求,同时在《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中“有效招飞申请”招飞院校必须为“中国民航大学”,且符合征集志愿送培单位的初检、背景调查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