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电力大学(保定)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公布,招生方式及报考条件如下:
(学校代码:10079)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的专项招生计划,此计划在研究生招生总规模之内单列,2024年我校计划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4名左右(具体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其中招收汉族在职考生比例不超过10%。
一、培养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培养坚定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地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立志为乡村振兴等国家重大战略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政策
骨干计划招生是全国研究生招生的一部分,严格执行《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
报考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由教育部统一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成绩要求。
三、招生生源及专业
(一)我校招生计划生源范围:
1.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2.生源地在重庆、贵州、云南、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考生。
(二)在我校已公布的《2024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全日制)中,除(125200)公共管理、(125300)会计、(125603)工业工程与管理及(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领域外,均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理工科专业招生计划为总计划的65%左右。
考生网上报名填报专业时请以本简章公布为准,否则不予准考,责任自负。
四、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乡村振兴等国家重大战略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补修过报考专业大学本科六门专业主干课程(需提供补修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并经报考院系审核认证),大学英语四级成绩不低于425分(需提供成绩单),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必须相同或相近,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
5、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须为法学专业。
五、报名与考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一)报名
1.考生填写《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后,到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族教育处或高教处审核盖章。
2.考生于2023年10月8日—25日(每天9:00-22:00)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省、市招办及报考学校网报公告,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专项计划”一栏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学习方式”选择“全日制”。
3.考生网上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并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见报考点通知。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须于2023年10月25日前向学校提交已盖章的《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复印件(注:原件复试时审查),未提交者,将不予准考。
(二)初试
1.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考试大纲及命题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其他科目考试大纲由我校编制并组织命题。
(三)复试
我校复试一般在每年3月下旬进行,请考生届时关注网站通知。理工科专业招生计划为总计划的65%左右。
六、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在发布拟录取名单后公布,详见https://gs.ncepu.edu.cn/招生信息。
七、录取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上一个教育阶段学习成绩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对西藏、新疆和云南、甘肃、青海三省藏区以及云南怒江、甘肃临夏等地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不接受未报考本计划的调剂考生,本计划考生也不得调剂到本计划以外录取。
在职考生,由拟录考生与学校、所在单位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定向*书”(四方);非在职考生,由拟录考生与学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定向*书”(三方)。
八、学制及收费
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实行弹性学习年限,全日制培养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其中英语笔译、社会工作专业学位学制为2年)。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按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缴纳。我校将按照国家规定的奖励资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给予奖励资助,确保其完成学业。
九、就业管理
1.就业。骨干计划学生毕业后,必须履行*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对未履行定向*的毕业研究生,将视情记入个人征信档案。
2.派遣。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地区就业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研究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3.升学。通过骨干计划录取的硕士研究生,经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在职学生还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同意),可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同时签订博士研究生定向培养*书。
十、其他
(一)被录取的考生,直接进入招生学校进行基础强化学习,不再单独安排强化基础培训。
(二)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非在职考生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在职考生人事档案由定向单位保管,入学不迁转户口。所有考生党团组织关系需转入我校。
(四)本简章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冲突,我校将按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五)联系方式:
地 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永华北大街619号
邮政编码:071003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华电一校区教四楼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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