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军军医大学202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简章已公布,招生计划及申请条件如下。
一、招生计划及待遇
军委机关下达的直接选拔招录“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应届毕业生入伍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支招入伍研究生”)计划为20名,其中招录女生数量不超过此项计划总量的10%,入学即享受军官待遇。各学科招生数量根据实际报名和复试情况确定(前期已按照要求完成预选报名工作),单个导师限招录1名。
军委机关和教育部联合下达的地方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对象为地方高校应届本科生。拟招生人数不超过军委机关和教育部联合下达的无军籍地方计划招生指标的30%。地方计划硕士研究生,入学不入伍,学费每年8000元,住宿费每年1000元,在学期间享受学校无军籍地方研究生奖助金,参照军人学员,实行请销假、一日生活、留营住宿等管理制度。毕业后颁发教育部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自主择业,学校根据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有关规定派遣就业。
二、申请条件
(一)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三)符合教育部及所在院校规定的推免条件,并能取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
(四)有较高的外语应用水平和能力,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或TOFEL(托福)考试达90分以上,或IELTS(雅思)考试达6.0分以上,或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达560分以上。
(五)考生申请专业需与本科学习专业相同或相近。考生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各领域、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本科学习专业应与报考专业一致。
(六)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三、申请、考核及录取程序
(一)提交书面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应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前提交申请材料(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申请材料包含(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下列次序扫描和装订):
1.《海军军医大学202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2.《海军军医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信》2份;
3.本科期间课程成绩成绩单1份;
4.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证书或成绩证明复印件1份;
5.论文、著作、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任何能表明个人学养、专长、科研能力等方面的材料复印件1份。
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否则后果自负。上述申请材料扫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以“2024年推免生-姓名-申请院系-申请专业”为电子邮件主题发送至yjszsw@smmu.edu.cn,同时纸质材料以邮政EMS形式寄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培养处。已确定为预选对象的申请人可不重复提交材料。
(二)网上报名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开通时间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进行网上报名。已确定为预选对象的申请人也应进行网上报名。
(三)资格审核
依据申请条件,结合申请人报考志愿择优确定复试人员名单,复试录取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公布复试名单,并通过电话通知确认。
(四)复试考核
复试考核时间安排在10月上旬(具体时间以我校公告为准),复试考核包括体检、心理测试、英语听力和应用能力测试(笔试)、专家小组面试,面试内容主要包含本科专业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以及申请人的外语口语等能力考核。体检标准见我校招生信息网。已通过预选考核获得预选资格的申请人可不再重复进行考核。
(五)根据预选和复试考核结果及考生、导师签订的预录取意向,通过预选考核或复试合格者,学校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请申请人及时回复确认,未在要求时间内回复的,我校有权取消预录取资格,后果由申请人本人自负。
四、几点说明
(一)我校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均可接收直招入伍研究生。我校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理学、医学、管理学等3个门类的学术学位和应用心理、临床医学、公共卫生、护理、药学、中药学等6个类别的专业学位所列专业和导师可接收无军籍地方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如有调整,我校会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政策和规定。
(二)被录取者,2024年5月份寄发《调档政审函》,6月下旬寄发《录取通知书》。
(三)申请人在入学前如有违纪违法行为、学习积极性下降成绩明显滑坡的、入校体检复查不合格、政审不合格者,以及2024年9月1日前未能按期获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将取消录取资格,后果由申请人本人自负。
通信地址:上海市政通路41号海军军医大学研究生院,收件人:招生培养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