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表(导)演类考试即将考试,考生在考试时需遵守考场要求,入场时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提前有序进入考试地点,并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具体考生注意事项如下:
服装表演方向:
1.所有考生统一由北京服装学院(樱花园校区)南门入校,除考生本人外,其他送考人员及车辆不得进入校园。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提前有序进入考试地点,并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考试过程中不得使用辅助工具,如音乐播放器等。
2.考生现场提交的才艺展示科目伴奏音乐请统一使用U盘存储(U盘内不得存储伴奏音乐以外的其他文件),文件采用MP3格式,统一命名为“准考证号+姓名”。可化妆,不得穿丝袜,不得佩戴饰品及美瞳类隐形眼镜,发式须前不遮额、后不及肩、侧不掩耳。长发女生须将头发梳成马尾辫,
3.各科目考试中,考生不露出脸部完整轮廓。
4.考生必须遵照下列着装要求提前准备,并按要求在不同考试科目时进行着装。
(1)形体形象观测科目:女生着分体式纯色泳装,泳裤为三角式,不可带裙边;男生上身裸身状态,下身着纯色三角泳裤。赤足。
(2)台步展示科目:考生可以根据自身特点选择1套服装,着装要大方得体。女生须穿高跟鞋。
(3)才艺展示科目:考生可以根据才艺特点自备服装,着装要大方得体,避免低俗化。
5.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等设备。
考试过程中的服装除有不可避免的品牌LOGO外,不得有体现个人基本信息的文字、图案等,严禁考生穿着培训机构(学校)发放的服装参加考试。
6.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戏剧影视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方向:
1.考生统一由北京电影学院西门入校。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提前有序入校,并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证件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除考生本人外,其他送考人员及车辆不得进入校园。
2.兼报戏剧影视表演和戏剧影视导演方向的考生,须按照两方向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分别参加面试考试。
3.参加表(导)演类面试科目的考生一律不得化妆。
4.考试全程考生不得透露姓名、准考证号等个人信息。
5.参加“形体技能展现”科目的考生如需使用音乐伴奏,须自备音乐及播放设备(不可使用可通讯设备播放伴奏)。
6.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等设备,笔试科目考试不允许携带涂改液、胶带、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不得随身夹带文字材料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
考试过程中的服装除有不可避免的品牌LOGO外,不得有体现个人基本信息的文字、图案等,严禁考生穿着培训机构(学校)发放的服装参加考试。
7.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