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统考从2023年12月2日起开始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及要求以考生准考证为准。考生要仔细查看准考证上的考试信息内容,根据考点位置和各科类的候场时间要求,提前规划出行方式和路线,按时参加考试。
以下是各科类注意事项
美术与设计类
1.所有考生按考点要求进入考点,除考生本人外,其他送考人员及车辆不得进入考点。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提前有序进入考试地点,并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
2.考生参加考试,仅携带以下考试用具:画板(画夹)、小画架、黑色字迹的签字笔、画笔、转笔刀(小刀)、橡皮(非电动)、擦布(纸)、颜料、水盒、水桶、调色板(纸)、吸水布、图钉或胶带。画板(画夹)上不得粘贴各种图案,不得书写有关文字。椅子(小凳)、吹风机、尺子、定画液、无关文字材料等其它物品一律不得带入考场。
3.试卷纸和画笔要求:素描、速写(综合能力)和色彩科目试卷纸为八开素描纸,由考场提供。考试画笔由考生自备,具体要求详见《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说明(美术与设计类)》。考试卷面不得出现任何与试题要求无关的标记。色彩科目考试过程中不允许出场换水。
4.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等设备。
音乐类
1.除考生本人外,其他送考人员及车辆不得进入校园。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提前有序进入考试地点,并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
2.乐理科目包括选择题和主观题,以选择题为主;考生须将答案填写(涂)在答题卡上,选择题必须用2B铅笔作答。
听写科目需使用头戴式调频耳机收听试题,请考生自备头戴式调频耳机(不允许使用收音机+耳机)用于收听试题,收听频率为FM86.0或FM88.0。作答时,将答案填写在答题卡上。
建议考生提前调试和熟悉设备使用方法(能正常收听FM各频道广播节目即可),以免临考慌乱。
3.视唱科目考生按分组抽取试题,在各自pad上有30秒备题时间,倒数3秒时系统连续给三遍标准音a1,然后1分钟内一遍完成视唱。考试全程高保真录音录像。
器乐科目考生自行选择两首曲目(片段)进行表演,总时长不超过8分钟,要求背谱演奏。
声乐考生自行选择两首歌曲(片段)进行表演(民族唱法考生必须有一首中国声乐作品),总时长不超过6分钟。
4.钢琴、竖琴、电子管风琴(双排键电子琴)、定音鼓、马林巴、木琴、排鼓、堂鼓、架子鼓由考场提供,鼓槌学生自带。其他乐器考生自带,必须与报考器种一致。
5.声乐、器乐考试全程不得使用任何伴奏。
6.考生参加面试科目考试,禁止透露姓名、考生号、就读学校等与自己身份有关的信息,禁止做任何打招呼和有暗示的言语行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参加笔试科目考试,可以携带头戴式调频耳机、2B铅笔、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无封套橡皮,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不得带入考场。
8.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等设备,笔试科目考试不允许携带涂改液、胶带、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不得随身夹带文字材料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
考试过程中的服装除有不可避免的品牌LOGO外,不得有体现个人基本信息的文字、图案等,严禁考生穿着培训机构(学校)发放的服装参加考试。
播音与主持类
1.所有考生由中国传媒大学南门或北门入校,除考生本人外,其他送考人员及车辆不得进入校园。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提前有序进入考试地点,并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
2.考试过程中不得使用辅助工具,如道具、音乐播放器等。
3.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等设备进入考场。
考试过程中的服装除了有不可避免的品牌LOGO外,不得有体现个人基本信息的文字、图案等,严禁考生穿着培训机构(学校)发放的服装参加考试。
舞蹈类
1.所有考生统一由北京舞蹈学院南门入校,除考生本人外,其他送考人员及车辆不得进入校园。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提前有序进入考试地点,并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
2.国际标准舞的舞蹈表演科目如需要可带舞伴。舞伴须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入校园及检录区,证件不齐者不得入场。考生在进入校园前须将舞伴的姓名及身份证号填写在准考证上。舞伴须在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其搭档考生的姓名及准考证号。开考前舞伴的身份证复印件交考场考务留存。
考生应与舞伴按要求同时进入考场,若考生将除舞伴外的人员带入考试场所,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资格。
3.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等设备进入考场。
考试过程中的服装除有不可避免的品牌LOGO外,不得有体现个人基本信息的文字、图案等,严禁考生、舞伴穿着培训机构(学校)发放的服装参加考试。
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方向)
1.所有考生统一由北京服装学院(樱花园校区)南门入校,除考生本人外,其他送考人员及车辆不得进入校园。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提前有序进入考试地点,并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考试过程中不得使用辅助工具,如音乐播放器等。
2.考生现场提交的才艺展示科目伴奏音乐请统一使用U盘存储(U盘内不得存储伴奏音乐以外的其他文件),文件采用MP3格式,统一命名为“准考证号+姓名”。
3.各科目考试中,考生不可化妆,不得穿丝袜,不得佩戴饰品及美瞳类隐形眼镜,发式须前不遮额、后不及肩、侧不掩耳。长发女生须将头发梳成马尾辫,露出脸部完整轮廓。
4.考生必须遵照下列着装要求提前准备,并按要求在不同考试科目时进行着装。
(1)形体形象观测科目:女生着分体式纯色泳装,泳裤为三角式,不可带裙边;男生上身裸身状态,下身着纯色三角泳裤。赤足。
(2)台步展示科目:考生可以根据自身特点选择1套服装,着装要大方得体。女生须穿高跟鞋。
(3)才艺展示科目:考生可以根据才艺特点自备服装,着装要大方得体,避免低俗化。
5.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等设备。
考试过程中的服装除有不可避免的品牌LOGO外,不得有体现个人基本信息的文字、图案等,严禁考生穿着培训机构(学校)发放的服装参加考试。
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方向)
1.考生统一由北京电影学院西门入校。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提前有序入校,并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证件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除考生本人外,其他送考人员及车辆不得进入校园。
2.兼报戏剧影视表演和戏剧影视导演方向的考生,须按照两方向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分别参加面试考试。
3.参加表(导)演类面试科目的考生一律不得化妆。
4.考试全程考生不得透露姓名、准考证号等个人信息。
5.参加“形体技能展现”科目的考生如需使用音乐伴奏,须自备音乐及播放设备(不可使用可通讯设备播放伴奏)。
6.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等设备,笔试科目考试不允许携带涂改液、胶带、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不得随身夹带文字材料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
考试过程中的服装除有不可避免的品牌LOGO外,不得有体现个人基本信息的文字、图案等,严禁考生穿着培训机构(学校)发放的服装参加考试。
书法类
1.所有考生统一由首都师范大学东一区东门入校,除考生本人外,其他送考人员及车辆不得进入校园。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提前有序进入考试地点,并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
2.书法临摹和书法创作分别提供两张正式考试用纸、两张草稿纸。书法临摹试卷纸张为四尺三开,竖式书写;书法创作试卷纸张为四尺对开,竖式书写。
3.考生参加考试,仅携带以下考试用具:毛笔、墨汁、砚台、毛毡、黑色签字笔、铅笔等考试用具,考试全程不得使用辅助工具,如尺子、书法工具书、吹风机等。
4.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等设备,不得随身夹带文字材料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