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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上优课 长沙优路教育 教师资格证 2023上半年湖南湘潭市教资认定批次安排

2023上半年湖南湘潭市教资认定批次安排

2023-12-19 11:53分类:教师资格证阅读:112 分享
文章导语

湘潭市教育局在属地范围内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在湘潭市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或在省直管县湘乡市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请向属地县市区教育局申请。

认定批次安排

湘潭市教育局2023年上半年安排两个认定批次。

第一批:非应届本科毕业生认定批次

网上申报:2023年5月4日8:00—2023年5月16日17:30

材料确认:2023年5月4日8:00—2023年5月19日17:30

第二批:本科毕业生认定批次

网上申报:2023年6月15日8:00—2023年6月30日17:30

材料确认:2023年6月15日8:00—2023年7月10日17:30

注:1.第一批仅受理已符合认定条件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证书)申请。

2.在材料确认阶段截止时,仍不具备认定条件的申请,当批次不予受理并公示原因。

3.同一申请人不能在同一自然年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网上申报流程

系统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

申请人应在当批次网上申报阶段对照手册完成网上申报。注意下列细节:

1.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教师资格,在“请选择考试形式”处,应选“免试认定改革人员”项。本认定机构没有选“非国家统一考试(含mk)”项的情形。

2.选中作为申请信息的普通话证书和学历证书(毕业证书),请认真检查其核验状态。

3.在“请选择是否在校生”处,本认定机构申请人一律选“否”。申请人要尽可能选择在网报系统中核验已取得的最高学历。驻潭高校在读学生的属地身份材料《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律在后续材料确认环节上传到【居住证/户籍证明材料】项。

4.在“请选择确认点”处,申请人应按本人具备的湘潭属地身份如实选择。如:“驻潭高校在读学生”确认点在第一批仅受理驻潭高校在读研究生申请;在外地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的湘潭户籍人员,仅可在第二批选“湘潭户籍申请人”确认点。

5.在“证书领取方式”处,建议申请人统一选寄递,方便快捷,到付送达。

6.在“个人简历信息”处,应填写至今的不少于两条连续的简历。

7.申报提交后,务必点击申请表预览按钮,查看整体效果。如申报信息有误,可点右侧修改按钮,完善后再次提交。

拓展阅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填写说明

1、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填写获得高学历的毕业学校和所学专业。如果是通过函授或自考毕业的,应在毕业学校后注明,如“浙江师范大学(函授)”。毕业学校、所学专业要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不能有出入。

2、出生日期应与身份证上的相一致,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填好后,应仔细核对无误;

3、“政治面貌”按下例项目选择: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民主党派(具体写出民主党派种类)、无党派民主人士、群众。

4、现从事职业,按下例项目选择:教师、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工人、农民、军人、无业人员、干部。

5、高学位,按下例项目选择:博士、硕士、学士、无学位。

6、高学历,按下列项目选择:研究生、大学本科、大学专科、中师、幼师、其它中专、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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