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序推进蓝山县 2023 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23 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和《2023年永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的要求,结合我县教育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种类
1.幼儿园教师资格;
2.小学教师资格;
3.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统称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5.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
6.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二、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 (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 (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应在蓝山县行政区域内。
3.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应届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前应取得毕业证书4.申请人应当参加相关考试、测试,并达到相应要求。(1)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的,除本条第(2)(3)项规定的人员之外,应当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合格证书,且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
(2)属于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且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证书有效期三年)的,可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有效期内只可使用一次,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不予免试,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5.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小学全科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2023 年内在蓝山县中心医院及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三、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一)网上申报
1.申请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问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
2.申请人网上申报应根据拟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确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其中申请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的,申请人户籍或居住地在蓝山县行政区域内的,认定机构为蓝山县教育局。
(特别提醒:选择确认机构为蓝山县教育局,可从省级目录下直接选择,不需进入永州市教育局目录内。)
港澳台居民持我县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我县教育局申请认定;驻我县武警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可选择我县教育局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3.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认定的任教学科须与报考专业相同,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认定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4.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电子照片(格式: 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 190K,与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
5.网上申报的时间分别为:第一段:6月8日8:00-6月25日17:00;第二段:10月9日8:00-10月20日17:00(暂定),具体以蓝山县教育局的补充公告为准。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的时间为:
第一段:6月26日一6月30日;
第二段:10月 23日-10月 27 日(暂定),具体以蓝山县教育局的补充公告为准。
2.现场确认地点:蓝山县教育局人事股 (401 室 )
现场确认时扫描二维码实名加入“2306 蓝山教师资格认定微信群,便于后面相关事项的通知。
3.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 (需在有效期内 )。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户口簿(户籍为蓝山县辖区内)或居住证(非蓝山县户籍 );驻我县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
(3)一张一寸近期白底免冠证件照,须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的照片一致。
(4)学历证书。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普通话水乎测试等级证书。
(6)《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申请人进行现场确认前自行前往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见附件 2)
(7)相应教师资格种类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需在有效期内)
注:申请人在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时,所需材料凡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校验通过的,不再提交纸质材料纸质材料包括学历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校验不通过及其他系统暂无法校验的材料则需提供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4.证书颁发
我县教育局会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认定结论,申请人请查阅各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通知,及时查询认定结果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我们会及时告知申请人不予认定的原因。已进行现场确认但没有另外通知的申报者原则上都是认定通过的。
证书领取时间我们会在“2306 蓝山教师资格认定”微信群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