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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下半年山西忻州市教师资格面试考生告知书

2023-12-26 11:09分类:教师资格证阅读:43 分享
文章导语

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面试工作将于2023年12月9日—10日举行。为确保我市教师资格面试工作平稳有序,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统筹做好考前准备

(一)考生在面试前请随时关注山西招生考试网及忻州市教育局网站发布的有关面试信息,了解面试的相关政策及规章制度。

(二)考生可于2023年12月4日—10日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三)考生在面试前请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按规定参加面试。在截止进入候考室15分钟之后的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成绩按“缺考”处理。

(四)考生在面试前应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及时关注天气预报,合理安排行程路线、出行方式并注意交通安全。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点,凡将以上违禁物品带入抽题以后的各环节,无论使用与否,一律按作弊处理。

(五)小学全科、中职专业课、心理健康教育等自备教材的科目,考生需自备各学段全套教材,进入候考室后提交工作人员,因教材准备不足导致无法备课,后果自负。

二、端正面试态度,遵守面试纪律

(一)考生进入考点后,须听从工作人员指挥,跟随引导员引导进入面试各环节的面试地点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迅速离场,不在考点附近滞留聚集。

(二)考生面试试讲过程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给分。

(三)面试当天请考生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安检时间。为方便智能安检门及金属探测仪检查,尽量不要携带(穿戴)有金属的物品或衣物。

(四)禁止考生携带备课纸、试题清单和考试用笔之外的其他任何物品进入备课室。

(五)进入面试流程后,请随身携带好个人物品,每一个环节结束后将不再返回上一个环节所在场地。面试结束后,考生应交回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面试考官询问面试分数和结果。

温馨提醒:请不要用手机拍摄与面试有关的内容发布至微信、抖音、微博等自媒体,防止因有人恶意炒作对考试工作和考生本人造成负面影响。

三、其他事项

(一)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有关涉及考试舞弊的条款。如不遵守考试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认定及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二)面试成绩将于2024年1月10日公布,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查询。面试成绩分“合格”与“不合格”两种。若对面试成绩有异议,可申请复核。成绩复核统一采用网上申请的方式,我中心不接待考生现场申请。申请成绩复核具体事宜请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http://www.sxkszx.cn)查看。

(三)考生面试合格后,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打印PDF版本《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黑白、彩色均可),该证明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必要条件,有效期以考试合格证明上标示的时间为准。

如有特殊情况将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省、市相关公告。感谢广大考生的支持和理解,预祝大家取得优异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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