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12月23日至25日举行。现将诚信参考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在标准化考场内进行,所有考场均已安装电子监控巡查系统,对考试全过程进行在线远程监控和录像,考场内每名考生一举一动均被全程记录。考试结束后,将对各考点的考场监控视频录像进行回放审看,一旦发现考生有考试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考生应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违纪作弊行为。
在考试期间,考生如有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场,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或其他违纪舞弊行为的,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开考后,如发现考生随身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按考试作弊进行处理。
对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或提供试题答案或作弊器材、雇人代考或为他人替考等违法行为,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外,还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进行处理,并移送司法机关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请各位考生务必将本人手写签名的《报考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在第一科考试时交给监考员,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诚信考试。
衷心祝愿每位考生旗开得胜,取得佳绩!
报考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我是参加 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我已认真阅读《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以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我已清楚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根据2019年9月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等情形,均应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之一的“情节严重”,将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
我郑重承诺:
一、保证在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如实、准确提交报考信息和各项材料。如提供虚假、错误信息或弄虚作假,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二、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三、自觉遵守相关法律和考试纪律、考场规则,诚信考试,不作弊。
考生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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