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考生总成绩由3门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满分750分。其中,全国统考科目每门满分150分,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满分100分。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科目以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科目按等级转换分数计入考生总成绩。
高考文化课总成绩是如何组成的?
答:高考文化课总成绩满分为750分,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各科成绩当年有效。
全国统考科目,每门满分为150分,其中外语科目由听力(满分30分)和笔试(满分120分)两部分组成。各科均以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
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满分为100分。其中,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以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根据等级赋分原则,将每科原始成绩转换为等级成绩,再计入考生总成绩。
此外,非通用语言文字答卷的考生,汉语和本民族语言文字答卷的语文科目成绩各按50%换算后生成考生的语文科目成绩。如下图:
等级赋分的意义是什么?
答:等级赋分作为一种相对性评价制度,是根据相关测量原则,将参加同一科目考试的考生原始成绩按生源一定比例进行等级划定后,再依照等比例转换法则,将考生的原始成绩转换成等级成绩,再计入高考总成绩,进而最大可能地实现不同科目成绩的可比性,从而保障高考的科学性与公平性。
为什么不能将再选科目原始成绩直接计入高考总成绩,而是要进行等级赋分后再计入高考总成绩?
答: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不能直接计入高考总成绩的原因主要有:一是考生选考科目不同,导致各科之间选考人数不同;二是由于各学科试题难易程度存在差异,各科成绩之间不具有可比性;三是报考同一院校专业组的考生,存在再选科目的选科不同,录取时,按照同一标准录取,存在不公平的情况。例如:某院校某一个专业组再选科目的要求是不限选考科目。考生甲选考地理,考生乙选考化学,两人都考了80分,都报考了这个院校专业组,而考生甲排在所有选考地理考生的第100位,考生乙排在所有选考化学考生的第1000位。如果简单将他们各科成绩相加,计入考生总成绩进行比较,在录取时,选考化学的考生会占有一定优势,可见,这样做既不科学也不公平。
综上所述,再选科目各科的原始成绩不具有可比性,不能简单地将选考科目的原始成绩直接计入高考总成绩。而采用等级赋分的办法,既实现了不同学科之间转换后的成绩具有可比性,也有效保障了高考的科学性和公平性。
再选科目原始成绩转换等级成绩是如何进行换算的?
答:等级赋分前,先统计每门再选科目实际参加考试的考生人数作为转换基数。每门再选科目等级成绩以30分作为等级转换的赋分起点,满分100分。将考生每门再选科目的原始成绩从高到低划分为A、B、C、D、E共5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分别为该科目转换基数的15%、35%、35%、13%和2%。再选科目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时,将A至E等级内的考生原始成绩,依照等比例转换法则,分别转换到100~86、85~71、70~56、55~41和40~30五个分数区间,根据线性转换公式计算得到考生的等级成绩,一分一档,考生等级成绩排序和原始成绩排序不变。
线性转换公式:
其中,Y表示原始成绩(Y1、Y2分别表示原始分区间的下限和上限);T表示转换后等级成绩(T1、T2分别表示转换分区间的下限和上限)。计算结果通过“四舍五入”取整数。
等级比例和赋分区间对应表:
考生是否可以查询各科原始成绩?
答:高考成绩公布时,我省仅向考生公布总成绩及各科最终成绩,其中,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和物理5门科目为原始成绩,思想政治、地理、化学和生物学4门科目的原始成绩是成绩转换环节的过程性信息,不对考生公布,只公布等级转换后的等级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