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重庆将选调600名2024届应届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此次选调的范围为国内普通高校2024届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一、选调范围
国内普通高校2024届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毕业生,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以及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不列入选调范围。
二、选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对党忠诚老实,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
(三)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2024年3月前加入中国共产党(含中共预备党员);②优秀学生干部(获得过院系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或担任副班长以上学生干部);③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励;④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四)全日制应届大学毕业生,学习成绩优良,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毕业证和学位证须在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取得。
(五)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其中大学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1998年3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5年3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1991年3月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可放宽2岁。
(六)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
(七)具备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没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没有《公务员录用规定》规定的不得报考公务员的情形。
(九)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选调名额
选调名额600名。各职位招录名额详见《重庆市集中选调2024届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职位表》(附件1),“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详见附件2。
五、相关政策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或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到区县(自治县)报到后,由区县(自治县)党委组织部根据工作需要在乡镇(街道)统筹分配,并按规定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新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公务员任职定级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按照中组部有关规定,选调生录用后到村任职2年时间。
(三)选调生在基层锻炼期满后,可参加上级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对工作表现突出、符合条件的,可择优选拔担任各级领导干部,或按程序纳入优秀年轻干部队伍进行重点培养。
(四)符合条件的选调生,可按规定享受所在区县同层次人才的引进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