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24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公共科目笔试包括公共科目笔试内容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通过笔试的人按照一定的比例才有机会进入面试,下面一起来看看具体的考试内容有哪些?
笔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报考各类职位均须进行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和申论(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100分)两科。其中,申论考试对县级及以上综合管理类职位、乡镇(街道办事处)综合管理类职位、行政执法类职位分别命制试题(职位类别见《招录职位及报考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试卷分三类:
1.县级及以上综合管理类职位使用A类卷;
2.乡镇(街道办事处)综合管理类职位使用B类卷;
3.行政执法类职位使用C类卷。
考生可参考《河北省2024年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见附件3)。
(二)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还须进行公安专业科目笔试(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考生可参考《2024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见附件4)。
(三)笔试总成绩满分为200分,合成方法为:
笔试总成绩(不含公安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
笔试总成绩(公安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80%+申论成绩×60%+公安专业科目成绩×60%
(四)笔试时间、科目、考区设置
3月16日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3月16日下午14:00—16:30 申论
3月17日上午9:00—11:00公安专业科目
全省共设11个笔试考区,分别设在11个设区市的市区。考生参加笔试的考区安排如下:
1.报考各设区市各级机关的考生,在报考的设区市考区。
2.报考省直各部门(不含省司法厅系统)、定州市、辛集市各级机关的考生,在石家庄考区。
3.报考雄安新区各级机关的考生在保定考区。
4.报考省司法厅系统的考生分别安排在以下设区市考区:
石家庄考区:石家庄监狱、女子监狱、鹿泉监狱、石家庄出监监狱、定州监狱
承德考区:承德监狱、上板城监狱
张家口考区:张家口监狱、涿鹿监狱、沽源监狱
唐山考区:唐山监狱、冀东分局所属监狱、第二女子监狱
保定考区:保定监狱、冀中监狱、太行监狱
沧州考区:沧州监狱、沧南监狱
衡水考区:衡水监狱、深州监狱
邢台考区:邢台监狱、沙河监狱、隆尧监狱
(五)公布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和进入面试人选
对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录用计划和笔试总成绩,分职位按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对达不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有一科缺考的、发现有违纪作弊等行为按规定被取消成绩的、按规定成绩被记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1.查看证件审核地点。4月8日前,考生在所报考职位所属的省直部门、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招录网站查看证件审核具体地点,报考省司法厅系统的考生在省司法厅招录网站(http://sft.hebei.gov.cn/)查看证件审核具体地点。省直各部门及省司法厅系统证件审核在省会石家庄市进行;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证件审核在本市进行;雄安新区证件审核在雄安新区进行。
2.查看笔试成绩。4月10日前,考生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本人是否进入面试。
证件审核
4月12日至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进入面试的考生在指定地点进行报考资格证件审核。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包括:按照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符合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户籍材料、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普通类应届毕业生须提供《2024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书》、学校证明和有关材料证明等;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尚未取得认证的,须书面承诺2024年7月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人员,要与省级主管部门提供的名单相符。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的人员,还需提供《退役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经证件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考生进入面试。发现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严重弄虚作假的要追究责任。
面试
面试时间拟安排在2024年4月下旬至5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面试通知单为准。4月24日,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
1.面试考生的分组。报考同一个职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因招录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职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的排序,采取“蛇型分组法”分为两个或多个面试组场,并将该职位招录计划合理均分到每个面试组场,此类考生综合考试成绩按“蛇型分组”后的面试组场排序,分别使用拆分后的招录计划。
2.综合考试成绩的计算。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作为体检、考察人选。考生综合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生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
综合考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
3.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根据录用计划和考生综合考试成绩,分职位(蛇型分组的按蛇型分组后的面试场次)按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考试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报考民族自治县机关的少数民族考生,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报考残疾人能够胜任职位的残疾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录用。
4.公布进入体检名单、体检安排。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所报考的省直部门、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招录网站查看是否进入体检。进入体检的考生同时查看“体检安排”或“体检安排预告”。考生须于体检当日早7点前空腹到指定地点集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