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2024年公务员考试笔试时间在2024年3月16日、17日统一进行,只有笔试合格分数线合格的考生才可以参加体能测评、公安机关特殊紧缺人才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
笔试
(一)笔试内容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
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分值各150分。《申论》试卷分类分级命制,自治区、地市级综合管理类职位使用A卷,县(区)、乡镇(街道)级综合管理类职位使用B卷,全区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地级市以下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执法类职位使用C卷。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全区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法医职位,监狱机关狱医职位报考者,还需参加专业科目考试,分值150分(卷面总分为100分的,计算总成绩时专业科目成绩乘以1.5)。
笔试范围参考《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和《2024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于2024年3月16日、17日统一进行:
3月16日上午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3月16日下午 《申论》
3月17日上午 《专业科目》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笔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成绩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成绩之和。加试专业科目职位的笔试成绩按三门科目成绩各自所占比例折算合成。
(四)笔试加分
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在计算公共科目总成绩时给予加分照顾。具体标准如下:
1.烈士的配偶、子女加20分;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加10分;
3.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
同一报考者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
(五)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报考者可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查询笔试成绩、名次及最低合格分数线。
(六)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发布后,自治区统一考录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考试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含加分)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公安机关特殊紧缺人才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
体能测评和公安机关特殊紧缺人才专业科目测试
(一)体能测评
报考政法系统警察职位的报考者,在笔试后、面试前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体能测评(报考监狱系统狱医职位的报考者不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人选按照报考职位的体能测评人数与招录名额5: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达不到5:1比例的职位,按照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也不能改报其他职位,其考试录用资格自行终止。体能测评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组织实施,具体测评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相关要求执行。体能测评的三个项目中有任何一项不合格或违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10米×4往返跑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男子1000米跑和女子800米跑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
体能测评的受测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确保本人身体状况良好,因身体健康原因出现意外由本人承担后果。对本人或对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测评项目测评情况发生的60分钟内向体能测评组织单位提出申诉或举报,组织实施单位应当场予以受理,逾期不再处理。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公安机关特殊紧缺人才专业科目测试
全区公安机关特殊紧缺人才职位报考者,需参加专业科目测试。体能测评合格者,方能取得专业科目测试资格。具体专业科目测试程序和要求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2024年公安机关特殊紧缺人才招录工作简章》相关规定执行。
面试
(一)面试由自治区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在宁夏党建网、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公告。
(二)招录名额为2名及以下的职位,面试开考比例(职位面试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为3:1;招录名额为3名及以上的职位,面试开考比例为2:1。专业性强、生源少的职位可适当降低面试开考比例。
(三)2024年宁夏选调生拟录用人员确定岗位后,不得参加2024年全区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
(四)面试人员名单公布2个工作日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根据招录职位特点,面试将采取结构化、无领导小组讨论、结构化小组等方式进行,满分均为150分,合格分数线为90分。
报考公安机关法医职位、特殊紧缺人才职位,监狱机关狱医职位的报考者,不进行面试。
(六)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宁夏党建网、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公布。
以上就是路问教育为您提供2024年宁夏公务员笔试、面试、特殊人才专业科目测试要求的全部内容,更多内容请进入公务员栏目 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