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分值、时长保持不变,招生录取批次保持不变。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三个批次进行,依次为自主招生录取、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统一招生录取。
(一)自主招生录取工作
自主招生录取在学业考试后进行。录取顺序依次为:(1)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市特色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2)市级优秀体育学生、艺术骨干学生自主招生录取;(3)国际课程班和中外合作办学高中自主招生录取;(4)中职校自主招生录取。
参加自主招生录取的高中学校须于5月上旬完成本校自主招生录取方案制定,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经备案的招生方案由市教育考试院及招生学校于5月底前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参加自主招生录取的中职校须于3月下旬完成本校自主招生录取方案制定,经上级主管部门(贯通类专业同时须经贯通高校)同意后,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经备案的招生方案由市教育考试院及招生学校于4月底前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
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市特色普通高中招生,市级优秀体育学生、艺术骨干学生招生,国际课程班和中外合作办学高中招生这三类自主招生均采用网上*的方式进行预录取。学生只能与上述三类学校中的一所招生学校*。已*预录取的学生不得更改或放弃。学生的学业考试总成绩(含政策性照顾加分,下同)须达到相应的自主招生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正式录取。
1.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市特色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工作
学生根据志愿填报时间和要求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上填报志愿。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学生志愿,同时投档至志愿学校。招生学校根据学生材料,确定综合测试人选并通知学生参加综合测试。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后确定拟预录取名单,招生学校通知拟预录取学生根据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预录取*,预录取*的人数不得大于招生学校本类别自主招生计划数。学生的学业考试总成绩须达到本市自主招生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正式录取。
2.市级优秀体育学生、艺术骨干学生自主招生录取工作
通过相关资格确认的市级优秀体育学生、艺术骨干学生,根据志愿填报时间和要求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上填报志愿。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学生志愿,同时投档至志愿学校。招生学校通知学生参加综合测试。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后确定拟预录取名单,招生学校通知拟预录取学生根据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预录取*。招生学校应按计划数足额进行预录取*,*的人数不得大于学校本类别自主招生计划数。市级优秀体育学生的学业考试总成绩须达到本市自主招生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正式录取。市级艺术骨干学生的学业考试总成绩须达到招生学校自主设定的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本市自主招生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正式录取。
市级优秀体育学生、艺术骨干学生的资格确认要求另行通知。
3.国际课程班和中外合作办学高中自主招生录取工作
国际课程班招生由招生学校根据公布的招生方案,按照招生计划进行自主预录取,预录取人数不得大于本类别自主招生计划数。其中,已完成2024年本市中招报名的预录取学生须根据招生学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预录取*。
公办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预录取*的学生,其学业考试总成绩须达到本市自主招生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正式录取。民办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预录取*的学生,其学业考试总成绩须达到招生学校自主设定的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正式录取。民办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招收的非本市生源学生(学生须为2006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初三学生或初中毕业生,以下简称“非上海生源”)应符合学校招生方案的招收要求,不得以非上海生源招生名义招收本市户籍应届初三学生,或已参加2024年本市中招报名但学业考试总成绩未达到学校招收要求的学生。
中外合作办学的上海七宝德怀特高级中学招生录取办法按照民办高中国际课程班招生录取方式执行。
4.中职校自主招生录取工作
中职校自主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按学校招生计划和要求,根据学生学业考试总成绩和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方式,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进行网上投档录取(末位同分时,则采用同分同投进行投档录取)。录取顺序依次为:(1)中本贯通;(2)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贯通;(3)中职校提前招生。
中本贯通录取学生的学业考试总成绩须达到本市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贯通录取学生的学业考试总成绩须达到相应的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学生如果被中职校自主招生志愿学校录取,其填报的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和统一招生录取的志愿自然失效。
中职校自主招生录取具体工作另行通知。
(二)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工作
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在自主招生录取后进行。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的总分由学业考试总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两部分构成。录取顺序依次为:(1)“名额分配到区”录取;(2)“名额分配到校”录取。
1.“名额分配到区”招生录取工作
市教育考试院依据学生志愿,根据学生学业考试总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以学生报名所在区为单位,对达到相应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的学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确定录取名单。
2.“名额分配到校”招生录取工作
市教育考试院依据学生志愿,根据学生学业考试总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以学生所在初中学校为单位,对达到相应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的学生,从高分到低分按平行志愿方式投档,确定录取名单。
3.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末位投档排序规则
“名额分配到区”和“名额分配到校”投档末位同分时,按下列规则排序录取:
第1位序,经公示享受同分优待的学生优先。
第2位序,比较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高者优先。
第3位序,比较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合计成绩,高者优先。
第4位序,比较数学成绩,高者优先。
第5位序,比较语文成绩,高者优先。
第6位序,比较学业考试综合测试(含物理、化学、跨学科案例分析、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成绩,高者优先。
(三)统一招生录取工作
1.“1至15志愿”招生录取工作
“1至15志愿”招生录取由各区招考机构负责。各区招考机构根据学生学业考试总成绩和志愿,按平行志愿方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经招生学校专业测试认定的区级优秀体育学生、艺术骨干学生,由所在区的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备案后公示,填报志愿的学生录取总成绩达到区规定的要求方可录取。
2.征求志愿招生录取工作
“1至15志愿”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各区招考机构负责进行征求志愿的填报和录取工作。
民办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如在自主招生录取批次中未完成招生计划,可在征求志愿阶段进行补录取,录取学生总数不得超过规定的计划数。录取名单须上报市教育考试院。国际课程班招生学校不得补录已被本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录取的学生。如有违规,一经查实,取消学生国际课程班录取资格,学校招生计划缺额不再递补。
(四)其他录取工作
1.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浦东外国语学校、上海市实验学校、上海市友谊中学、上海市体育中学以及经市教委同意的其他学校,自行制定直升招生方案(含招生计划、招生要求和录取办法等),于2024年3月底前报市教委和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公布。学校须严格按照招生方案规范招生录取工作,直升录取名单于2024年5月底前由学校分别报市教育考试院和所在区招考机构,直升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本市高中阶段其他学校的录取。上海市友谊中学、上海市体育中学可在征求志愿阶段自主补录未被其他学校录取且符合学校招生要求的学生。
2.2024年本市中招政策性照顾学生名单及加分分值根据《若干意见》的规定进行公示。
3.持外国护照以外籍身份报名且参加学业考试的学生,不参加自主招生录取、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和统一招生录取。各区教育行政部门于2024年3月底前制定并公布本区持外国护照学生的招生办法和招生学校(含中职校),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在学业考试结束后,各区招考机构组织有升学意向的学生进行填报,根据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就读意向统一安排至相应普通高中学校入学。对有意向进入中职校就读的该类学生,则由学生本人向中职校提出申请,由招生学校统一办理录取手续。
4.上海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专科学校、上海戏剧学院附属舞蹈学校、上海戏剧学院附属戏曲学校、上海市马戏学校、上海市体育运动学校、上海体育大学附属竞技体育学校和上海市第二体育运动学校等独立设置的艺体类学校,须制定招生方案,于2024年3月底前报市教委和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学校须严格按照招生方案开展招生录取工作,不得招收已被本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录取的学生。如有违规,一经查实,取消学生独立设置的艺体类学校录取资格,学校招生计划缺额不再递补。名单于2024年8月底前报市教育考试院。
5.逐步试行学生档案资料电子化,档案资料清单及要求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