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海市中招志愿填报统一在学业考试后、成绩发布前进行。各批次志愿在市级统一平台进行网上填报。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进行志愿填报。填报完成后,学生本人及家长(监护人)须进行志愿书面确认。
(一)自主招生录取志愿
自主招生录取分为四个类别,均可兼报。各类别志愿设置如下:
1.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市特色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合计2个志愿,志愿不分先后。
2.市级优秀体育学生、艺术骨干学生自主招生录取:合计2个志愿,志愿不分先后。填报该志愿的学生须是通过相关资格确认的市级优秀体育学生或艺术骨干学生,同时具备两类资格的学生可兼报。
3.国际课程班和中外合作办学高中自主招生录取:志愿填报由相关招生学校自行组织,无须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上填报志愿。
4.中职校自主招生录取:设有中本教育贯通培养模式(以下简称“中本贯通”)、五年一贯制培养模式(以下简称“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以下简称“中高职贯通”)、中职校提前招生(需面试或测试的专业)三个类别,可兼报。填报有面试或专业测试要求的志愿,学生应先报名参加相关招生学校组织的面试或专业测试,通过面试或专业测试的学生方可填报相应志愿。
中职校自主招生录取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平行志愿方式(以下简称“平行志愿”),各类别志愿设置如下:
中本贯通:2个平行志愿。仅限完成中招报名的上海户籍学生填报。
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贯通:合计5个平行志愿。
中职校提前招生:3个平行志愿。
(二)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志愿
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分为“名额分配到区”和“名额分配到校”两个类别,可兼报。各类别志愿设置如下:
1.“名额分配到区”招生录取:1个志愿。完成中招报名的学生均可填报。
2.“名额分配到校”招生录取:2个平行志愿。仅限不选择生源初中在籍在读满3年的应届初三学生填报。学生填报资格由学籍学校认定,并须于补报名结束后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往届生、返沪生及跨区报名的应届初三学生不能填报名额分配到校志愿。
(三)统一招生录取志愿
统一招生录取设有15个志愿,含普通高中学校和中职校。完成中招报名的学生均可填报。
通过相关资格确认的区级优秀体育学生、艺术骨干学生可在“区级优秀体育学生、艺术骨干学生”志愿栏内填报1个志愿,录取规则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自行制定。
未被录取且愿意参加征求志愿的学生,由区招考机构负责在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学校或专业中进行征求志愿的填报和录取工作。
(四)其他说明
1.填报志愿时,学生须仔细阅读各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施细则和各招生学校的招生方案,根据各校招生计划、招生要求、住宿条件和收费标准等,慎重填报。请特别注意填报学校是本部还是分校或校区、招生代码(6位数)、学校属性(公办或者民办、高中或者中职校)等信息。
2.填报自主招生录取志愿的学生也应填报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志愿和统一招生录取志愿。若学生在自主招生录取批次被正式录取,其填报的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志愿和统一招生录取志愿自然失效。
3.填报有身体条件及其他特殊要求的中职专业,学生须符合相关要求才能填报志愿。若因不符合招生要求而被学校退档,学生则无法再被其他学校录取。
4.在“中职校提前招生”类别中,若个别专业因录取人数太少而无法成班,招生学校可根据学生志愿、计划及招生章程等,在本校同类别其他专业中进行调剂。
5.部分中职校在统一招生录取投档时不分专业,由招考机构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投档到学校或专业大类,学生进校后,学校根据学生成绩及志愿进行专业分班和调剂。
6.学生本人及家长(监护人)须在书面志愿表上完成签字确认,其网上填报的志愿方可生效。本市应届初三学生在学籍学校进行签字确认,往届生、返沪生在报名所在区招考机构进行签字确认,签字确认时不可更改任何志愿信息。
7.市、区招考机构不受理以任何理由提出的更改志愿、顺延志愿、放弃志愿和补填志愿等申请。学生被志愿学校录取后,不得放弃录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