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站: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第一次网上报名时间:3月28日8:00至4月11日18:00。第二次认定网上报名时间:6月6日8:00至6月20日18:00。下半年认定网上报名时间:9月12日8:00至9月25日18:00。
认定时间及程序
(一)网上申报
凡在我省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参加网上报名,报名网站: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教师资格认定”板块,点击 “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网上报名后申请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2024年上半年第一次认定网上报名时间:3月28日8:00至4月11日18:00。
2024年上半年第二次认定网上报名时间:6月6日8:00至6月20日18:00。
2024年下半年认定网上报名时间:9月12日8:00至9月25日18:00。
具体申请流程:
1.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按以上时间要求,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办事”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点击“在线办理”,完成注册后,再进行网上申报。
2.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认定的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须与持有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一致。
3.根据网站提示和说明,如实填写教师资格申请信息,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在网上申报界面根据系统提示要求如实填报《个人承诺书》。
4.信息提交成功后,请申请人牢记报名填写的登录密码及报名号,以上资料是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5.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现场确认
网上申请成功后,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及方式请参考各认定机构网上注意事项中的有关要求。现场确认须提供的材料: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过系统比对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持港澳台学历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持国外学历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信息经过系统比对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4.《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报名系统自动比对核验,无需申请人个人提交。
5.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2张(正规证件照片,应与本次认定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一致,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和体检表,照片背面写明报名号、姓名、身份证号、申请的任教学段学科)。
6.《青海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附件),体检日期为完成网报后至现场确认前。
7.提交属于认定范围中的对应材料: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原件;
(2)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由学校统一组织与认定机构对接;
(4)在我省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的,提交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
(5)驻我省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证明格式依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但应明示申请人属于驻我省部队。
8.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三)认定和领*书
2024年上半年第一次认定:各认定机构于4月29日前对申请教师资格者作出认定结论,并于5月15日前向符合认定条件者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领取事宜请关注各地相关通知(优先保障参加2024年全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人员认定*)。
2024年上半年第二次认定:各认定机构于7月2日前对申请教师资格者作出认定结论,并于7月12日前向符合认定条件者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领取事宜请关注各地相关通知(优先保障2024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认定*)。
2024年下半年认定:各认定机构于10月18日前对申请教师资格者作出认定结论,并于10月30日前向符合认定条件者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领取事宜请关注各地相关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