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动青少年足球高质量发展,体育总局等12个部门研究印发了《中国青少年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意见》,一起来看看有哪些具体措施。
主要目标
到2025年,按照规划目标推进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建立常态化考核与退出机制。抓实5个全国高水平足球后备人才基地和一批省、市级男、女足青训中心,中国青少年足球联赛成为我国覆盖面最广、参与人数最多、竞技水平最高、社会影响力最大的青少年足球顶级赛事,青少年球员成长通道初步建立,体教融合的足球人才培养体系初步形成。
到2030年,青少年足球人口大幅增加,结构合理、衔接有序、层次分明的青少年足球竞赛和训练体系稳定运行,男、女足青少年国家队成绩位居亚洲前列。
到2035年,青少年足球治理能力全面提升,竞赛训练体系进一步完善,青少年足球国家队在国际重要赛事取得优异成绩,为中国足球全面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持续加强青少年足球普及
各级各类学校将足球作为体育课程教学和校园体育活动的重要内容,并纳入课后延时服务。鼓励各级学校成立足球社团,参加校内外足球比赛和足球活动。
创新足球后备人才培养体系
加强足球特色学校区域统筹,优化对口升学布局,推动地区、城乡足球特色学校均衡发展。严格落实《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标准》要求,提升特色学校建设质量。
支持体校培养成建制足球人才队伍,鼓励体校与教育资源互补共享,联合*办名队。
完善职业足球俱乐部青训梯队建设标准,明确发展目标,分类指导、分步推进各类职业足球俱乐部梯队建设。
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兴办足球青训机构,继续开展社会足球品牌青训机构培育评估,引导社会足球青训机构做优做强。
建立健全男女足不同年龄段相衔接的队伍,畅通选材渠道,实现压茬发展。
完善建设标准,建成18个有发展基础的足球重点城市,着力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校园足球改革试点地区。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乡村振兴帮扶地区等地区青少年足球的支持力度。
鼓励各级各类青训培养机构选送优秀青少年球员赴海外俱乐部培养锻炼,参加高水平赛事。
强化青少年足球训练工作
到2025年,建立20个省级男女足青训中心并不断在各市、县逐层布局,到2030年实现省级青训中心全覆盖。中国足协与足球重点城市共同建设5个男、女足全国高水平足球后备人才基地。
建设青少年足球后备人才大数据管理平台,完善青少年足球运动员选材标准和程序,建立科学、客观、公正选材体系,为足球人才选拔培养提供依据和支撑。
全面推广实施《中国青少年足球训练大纲》,并加强实施情况的监测和评估。建立优秀足球苗子的“常态化”训练监控和“滴灌式”服务保障制度,鼓励为重点运动员设立社会导师和心理援助系统。
完善青少年足球竞赛体系
整合各方资源,持续推动以中国青少年足球联赛为主干,其他赛事辅助、协同的青少年足球竞赛体系建设。加强校园足球赛事规范管理,持续提升赛事水平,形成与中国青少年足球联赛相衔接的校园足球四级联赛体系。
健全赛风赛纪管理、竞赛资格审查、纪律处罚、纠纷解决等各项制度。依法严厉查处、打击各类违规和违法犯罪行为,严格落实反兴奋剂工作要求。
加强足球专业人才培养
加快推进高校足球学院建设。设置足球运动专业并列入高校本科(专科)专业目录,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建设足球学院。立足社会发展需求,稳步扩大招生指标,大力培养足球专业人才。
分步实施中国足球振兴教练员“百千万人才工程”。加大基层足球教练员培养力度,鼓励引导教练员向基层青训一线流动。
各地要完善体育教师和教练员相关人事管理制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保障体育教师或教练员在评优评先、工资待遇、职称评定、职务评聘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享受同等待遇。
落实青少年足球保障政策
完善足球后备人才招生政策,研究出台青少年球员在升学录取时跨学区合理流动政策。选取部分市县试点,允许小学生、初中生升学时随校队分别在县域内、市域内成建制流动。在部分地区中学试点组建足球特色班,允许试点学校在省域内招收具有足球特长的学生。
各级足协和职业俱乐部合理制定培训补偿标准,重点落实足球培训补偿和联合机制补偿政策,切实保障“谁培养谁受益”,激发各类主体培养高水平足球后备人才的积极性。
到2025年,足球重点城市和改革试验区政府率先落实足球场地向青少年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策。鼓励各地建设灵活适用的非标准足球场地。
建立健全青少年球员身心健康保护机制,切实维护青少年体育权益。加强对校内外青少年足球训练和竞赛中安全生产、运动伤害的风险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