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24年符合高考加分的考生申报工作于3月28日至4月10日进行,逾期不再补办,一起来了解一下具体的申请及审核程序、时间安排等详情。
天津高考加分申请时间安排
1.考生申报工作于 3 月 28 日至 4 月 10 日进行,逾期不 再补办。
2.各区招办于 4 月 12 日前,将本区审核及汇总的政策照 顾考生数据信息通过考务系统报市高招办。其中,军人子女数 据信息提供给各区人民武装部。
3.市高招办于 4 月 17 日前,将全市分类汇总后的考生名 单分别发送至各审核单位。
4.各审核单位对考生的申报材料审核(汇总)后,于 4 月 26 日前将审核认定的结果反馈至市高招办。
申请及审核程序
(一)考生申请
凡符合政策照顾范围内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本人所 在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或高考报名单位(以下统称“报考单位”) 进行申报,填写由天津市招生委员会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以 下统称“市高招办”)统一印制的《2024 年天津市普通高考政 策照顾申请(审核)表》。
考生须对本人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政 策的考生,只能取其中加分幅度最大的一项进行申请。
1.申报加分项目第 1 项、第 2 项、第 3 项、第 4 项、第 6 项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津心办—办事大厅—政务服务 一件事”中对应项上传有关证明材料信息。
2.申报军人子女项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按部队有关 要求进行上报备案。
3.申报其他项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证明材料提 交至本人所在报考单位。
(二)单位审核
1.加分审核项目(台湾省籍考生除外) 考生向本人所在报考单位提交《申请表》,并在“津心办” 平台服务系统提交信息材料。各审核单位对考生的资格进行认 定,在规定时间内将审核结果在平台上予以反馈,并同步将审 核结果反馈至市高招办。市高招办将审核结果反馈至各有关考 区。区招办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在《申请表》规定位置上签署 审核意见并加盖区招办公章。《申请表》由考生所在报考单位 负责装入考生本人纸介质档案。
2.其他审核项目 考生向本人所在报考单位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后,各报考单位要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通过考务系统 进行上报,各区招办要对各报考单位汇总的相关材料进行复核, 并分类汇总上报市高招办。 市高招办将全市分类汇总后的名单分别发送至各审核单位。各审核单位对考生的资格进行认定,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审 核结果以名单形式加盖公章反馈至市高招办。市高招办将审核 结果反馈至各有关考区。区招办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在《申请 表》规定位置上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区招办公章。《申请表》 由考生所在报考单位负责装入考生本人纸介质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