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天津科技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天津科技大学为天津市“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务院批准的首批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第二批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第一批可以接受外国留学生的高等院校,是天津滨海新区唯一一所本硕博教育体系完整的大学。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层次领军人才。
二、学制与学习年限
“申请-考核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入学时间为2024年9月,学制4年,最长学习年限6年。
硕博连读博士生学制为 6 年,最长学习年限8 年。
三、学习形式与录取类别
我校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以下简称“少民骨干计划”考生)申请录取类别为定向,其余考生申请录取类别均为非定向。我校2024年计划招收“少民骨干计划”学术学位博士2名。
(一)非定向:录取前人事档案、工资关系须转入我校,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入学后须全脱产在我校学习,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二)定向:仅指“少民骨干计划”考生,在学期间其户口、档案管理办法按照《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学位研究生定向*书》执行。
四、学费及奖励资助
我校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为10000元/年,学费按学年缴纳。
我校构建了多元的研究生奖励与资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天津市王克昌奖学金、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十佳学术之星、社会资助类奖学金等不同级别的奖金奖励,以激励研究生潜心科研,勇攀科技高峰;设有研究生党员标兵、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等不同级别的荣誉奖励,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设有国家助学金、博士学校助学金、博士助研津贴等助学补贴,作为奖学金有效补充,支持研究生学习生活;设有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锻炼工作能力、辅助科研教学,提供岗位工作津贴;学校自设特殊困难补助用以缓解研究生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临时性和突发性困难;提供校园地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在新生报到环节设置绿色通道,天津市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可享受学费减免政策,确保每一名研究生顺利入学。
如遇最新政策出台,学校将做相应调整,具体执行细则参见当年校发文件。
五、报考条件
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采取“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两种方式选拔,硕博连读生从我校2022级、2023级硕士研究生中选拔。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和各博士招生学院制定的报考条件,方可进行报名,否则报名信息无效。
(一)“申请-考核制”考生需满足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在国(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②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24年入学报到时取得硕士学位。
3.硕士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须与申请博士学位专业相同或相近。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体检要求。
5.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撰写的书面推荐意见(即专家推荐书)。
6.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报考者需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可完全脱产学习且同意考生在学期间将档案、工资关系转入我校的公函。
7.报考”少民骨干计划”的考生,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办理。报名时须提供《报考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详情请与生源所在地教育厅联系)。
8.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的人员,须符合《天津科技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实施管理办法(修订)》所列条件。
(二)拟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条件
见各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中所列条件。
六、报考流程
我校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为申请阶段、审核阶段和录取阶段。
(一)申请阶段
1.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2月4日9:00-2024年2月29日16:00
2.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考生通过博士生报名系统提交相关信息并获取网上报名号。所有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系统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考费:140元(仅限公开招考考生缴纳)。缴费方式:网上缴费。请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纳报考费(未按期缴费者,报名无效)。综合考核费90元,综合考核时由博士招考学院统一收取。
4.考生网上报名需注意以下几点:
(1)每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2)报名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后反馈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导致的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提交材料时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因部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认证时间周期长,建议考生在报名前提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3)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个人网报信息(考试方式、专项计划、报考类别、报考院系、报考专业、报考博导、报考研究方向等关键信息不可修改)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并提交的报名信息原则上不得更改。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 审核阶段
审核阶段包括师生互选、材料初审、综合考核。
1.师生互选
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报名系统自主选择和申请导师后,需与申请导师取得联系,说明自己攻读博士学位详细规划,由导师在深入了解申请者具备的基础知识、学术能力、外语水平及综合素质基础上做出是否同意报考的选择。
2.材料初审
完成网上报名程序的考生须向相关博士招生学院提交报名材料,具体提交截止时间、方式、要求见各博士招生学院2024年博士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注意:采用邮寄方式(仅接受中国邮政EMS快递方式)的须严格按照时间要求(以邮戳为准)和地址寄送,并注明天津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申请材料及考生姓名。申请材料请考生自留备份,不予退还。提交材料包括:
(1)《天津科技大学2024年攻读学术学位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
对于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即”少民骨干计划”考生),“申请表”所在单位报考意见处须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思想政治考核表”中所在单位审查意见须加盖所在单位党委部门公章。
对于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申请表”所在单位报考意见处须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或档案所在部门公章,“思想政治考核表”中所在单位审查意见须加盖所在单位党委部门公章或档案所在部门党委公章;本校应届考生报考者盖本学院相应公章。
(2)《天津科技大学2024年攻读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个人陈述书》(见附件2)
内容包括:学习与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能力、取得的成就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从事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设想。
(3)《天津科技大学2024年攻读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书》(见附件3)
须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分别推荐,撰写推荐书及签署意见,并对被推荐者的学术道德、学术成果的真实性进行承诺,撰写后须由推荐人密封并在接缝处签字。
(4) 本科及硕士学历学位相关材料
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本科及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以及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1份;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学信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各1份。
应届硕士毕业生:本科学历和本科学位证书复印件,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在境外获得学位的人员: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1份。
(5) 成绩单
本科生与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各一份。须加盖考生所在学校成绩主管部门公章。非应届毕业生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6)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7)硕士学位论文
往届毕业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开题报告。
(8)已有科研成果、获奖证书
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自己学术水平与综合能力的材料(如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等)。
(9)《天津科技大学2024年攻读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人员思想政治情况表》(见附件4)
(10)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11)所申请专业所在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以及能力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的所有材料原件用于查验,纸质复印件和推荐信原件需上交,须用A4纸规格或用A4纸复印,每份材料按照申请材料清单顺序用长尾夹子夹好,首页为空白页,写清申请学院、申请专业、申请导师及申请者姓名。
学院组织考核专家组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学院可视情况对申请者所选导师进行调剂。初审通过后发放《初审合格证明》,凭身份证及《初审合格证明》参加综合考核环节。
3.综合审核
(1)英语水平合格认定
考生可选择以下途径之一进行英语水平合格认定:
①参加学院组织的英语测试,具体考核内容参照各学院2024年博士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英语测试考核结果不以具体分数体现,以“合格”或“不合格”体现,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②英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6≥425或IELTS(A类学术类)≥5.5或GRE成绩1300分以上(新标准260分以上)或TOEFL≥60或WSK(PETS5)≥60视为英语成绩合格。
考生是应届硕士毕业生的,以上英语成绩始终有效;非应届考生,以上英语成绩近三年取得的有效,计算有效期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日。英语成绩证明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
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单科满分均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具体按照各博士招生学院2024年博士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中公布的形式进行考核。
(三)录取阶段
1.英语水平认定合格且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各单项均不低于60分。综合考核成绩计算方法和具体录取办法按照各学院制定的博士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进行。
2.各博士招生学院按照“择优选拔、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根据本年度招生计划、考生综合考核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身份及档案材料、思想政治和品德、专业素质、身体健康等情况进行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院当年招生总计划、每位导师招生计划及申请者综合考核结果,做出综合判断,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院,最后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定,审定通过后由学校统一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其他有关录取政策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七、其他说明
1.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2. 申请者须事先对自己的申请资格进行确认,报名及初审费一旦缴纳成功一律不予退还。凡在规定日期内未进行网上报名、未缴纳费用,作为自动放弃报考处理。
3. 申请者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参加审核或录取的,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4. 如教育部关于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相关规定有所调整,则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招生当年教育部相关要求执行。
5.申请者一旦被我校录取,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否则将取消入学资格。
八、监督机制
成立校督导小组,对博士研究生的审核选拔进行全过程监察督导。对于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考天津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已被录取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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