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咨询电话 18382425323
汇上优课 深圳新东方素质成长中心 高中辅导 深圳南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申请提醒

深圳南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申请提醒

2024-04-12 10:04分类:高中辅导阅读:46 分享
★ 文章导语 ★

深圳南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的孩子,家长要提前准备好适龄儿童、少年学位申请相关材料,如果是使用居住信息申请学位的,父母及小孩都要做好居住信息登记,还提醒各位家长相关部门会上门进行实际居住核查。

关于2025年以租房形式申请学位的证明材料说明

(一)使用《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申请公办学位的相关要求

租赁有合法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须在2024年4月30日(含)前办理《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以初始发证日期为准),租赁有效期延续至2025年12月31日(含)后,且用于申请学位的房屋地址信息未被锁定。

(二)使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公办学位的相关要求

1.租户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的,其租住房屋只适用于无法办理《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的特殊住宅类房屋。租户须在2024年4月30日(含)前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工作站办理人口居住信息登记(含监护人及学位申请人);须提供学位申请家庭与学区内房屋业主签订的与居住信息登记地址一致的租房合同,合同有效期到2025年12月31日(含)之后,且用于申请学位的房屋地址信息未被锁定。

2.出租、承租双方信息发生变化时,应主动如实向有关部门进行居住信息登记更新,保证其所申报的信息真实准确。

3.学位申请人父母须对其所提供的居住信息、租房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负法律责任。

(三)如学位申请人成功入读申请的公办学校,将对其提供的房屋信息按相关规定进行学位锁定

教育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上门进行实际居住情况核查,如发现学位申请家庭没有实际居住或提供虚假居住材料申请学位,将取消该学位申请人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资格,并将相关线索报告公安机关做进一步处理;如已入读公办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将对涉事学生学籍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处理。

拓展阅读:实际居住要求

学位申请人父母须对其所提供的居住信息、租房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负法律责任。

教育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上门进行实际居住情况核查,如发现学位申请家庭没有实际居住或提供虚假居住材料申请学位,将取消该学位申请人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资格,并将相关线索报告公安机关做进一步处理;如已入读公办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将对涉事学生学籍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处理

 

 

以上就是深圳新东方素质成长中心为您提供深圳南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申请提醒的全部内容,更多内容请进入高中辅导栏目 查看

温馨提示: 提交留言后老师会第一时间与您联系! 热线电话:18382425323
【学校】咨询热线: 18382425323
以上信息知识产权归具体机构所有 | 招生合作 | 免责声明 | 版权/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