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教育局正式公布了本年度的小学入学政策。该政策旨在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以下是关于西安2024年小学入学政策的详细解读。
(一)招生对象
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西安市户籍适龄儿童、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由当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区县(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二)学区划分
公办小学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实施单校划片。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的区域,慎重稳妥实行多校划片。各区县(开发区)应根据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行政区划、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合理为公办小学划定学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
行政区与开发区相邻区域应确保公办小学布局到位,学位保障充分,按照“尊重历史,结合实际,一校一策”原则划分学区,确保学区划分无盲区。学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的,应在广泛征求意见、综合研判分析、科学评估的基础上适当调整学区范围,并做好宣传解读工作,合理引导家长预期。
(三)信息发布
各区县(开发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和学区划分方案经区县(开发区)政府(管委会)批准,报市教育局备案后,统一在区县(开发区)政府(管委会)门户网站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日程安排见附件1)。各公办小学制定本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向社会公布招生对象、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时间安排等。
(四)信息采集
各区县(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规范入学证明材料,按照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对提供的入学证明材料要列出清单,并提前告知家长。落实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sr信息,不得要求提供学前教育经历、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随迁子女在户籍地无人监护等证明材料。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
(五)信息审核
小学入学登记前须接受信息审核。信息审核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由各区县(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学生及其家长登录本区县(开发区)政府(管委会)门户网站,或西安市教育局门户网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网址:http:// www.xaywjy.com)(以下简称“招生平台”)及其微信公众号(xaywjy)自行下载并填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附件2),按照所在区县(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工作安排,到学区对应公办小学或审核点进行入学信息审核,填报意愿学校。入学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西安市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登记报名告知书及报名条》(以下简称《报名条》)。确定在公办小学就读的,不再进行网上报名。
(六)公办小学入学
各区县(开发区)要明确新生入学程序,先安排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分布、学位供给等情况,按照“提前摸底、公布学位、公开规则、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兜底”的原则安排辖区其他适龄儿童入学。各区县(开发区)结合本区域实际,试行分类登记、积分制入学;完善多孩子女同校就读具体实施办法,帮助解决家长接送不便问题。
(七)民办小学入学
1.招生对象
入学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报名条》,愿意选择民办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
2.招生范围
民办小学原则上在属地区县(开发区)范围内招生。开发区管理的民办小学,可在本开发区和原管辖行政区范围内招生;行政区之间移交的民办小学,可在现管辖行政区和原管辖行政区范围内招生。民办小学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由属地区县(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市教育局核准。
3.公布计划
各区县(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在区县(开发区)政府(管委会)门户网站及其微信公众号公布各民办小学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4.网上报名
选择民办小学的,须进行网上报名。学生及家长根据《报名条》信息登录招生平台或其微信公众号,修改初始密码,按照流程填报信息,并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每名学生选报一所民办小学,报名信息确认后不能更改,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反馈学生家长报名结果。报名结束后,各区县(开发区)公布各民办小学报名人数。
5.电脑随机录取
各区县(开发区)使用全市统一的电脑随机录取系统,组织实施民办小学电脑随机录取工作。电脑随机录取工作要做到全程录像,应邀请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并委托公证机构现场公证。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直接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电脑随机录取结果现场上传至招生平台。录取结束后,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告知学生家长录取结果。各区县(开发区)公布各民办小学电脑随机录取人数和剩余计划数。
6.民办小学补录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小学可申请补录。民办小学补录仍为学校所在区县(开发区)范围。市级审批的民办一贯制学校小学部补录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民办小学补录经所在区县(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报市教育局核准后,相关区县(开发区)公布辖区民办小学补录计划和补录范围。
补录对象为已报名民办小学且未被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补录报名时,学生凭报名号和密码登录招生平台或其微信公众号进行补录报名,每名学生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小学报名。
补录报名工作截止后,相关区县(开发区)公布补录报名学生人数,在规定时间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录取结束后现场将录取结果上传至招生平台,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告知学生家长录取结果。
通过补录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小学,由学校在招生计划内按照政策规定免试招生。招生结果由民办小学通过网站公布并报区县(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通过电脑随机录取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小学,不得因学生放弃民办小学学位再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录。
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学生,由各区县(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对应学区公办小学,对应学区公办小学若无空余学位,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