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西安市雁塔区小升初招生入学流程:公办学校到对应地点完成信息审核,民办学校完成信息审核后参加网上报名。
(一)公办初中入学
1.招生对象
具有雁塔区户籍或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附件4)、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附件5)。
2.学区划分
公办初中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行政区划、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公办初中科学合理划定学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雁塔区承接开发区的公办初中学区范围,按照“尊重历史,结合实际,一校一策”原则划分学区,确保学区划分无盲区。学区划分应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时要慎重稳妥,确保平稳。
公办初中要根据学区内学生数量变化趋势,健全学区内学生摸底调查制度,提前了解学区内生源情况,统计辖区内学生总数,发现人数激增等特殊情况要及时向区教育局汇报。为帮助解决家长接送不便问题,遵循“自愿申请、有序开展、公平公正”的原则,完善“多孩子女同校就读”服务举措,一孩在学区内学校在读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二孩(三孩)在同类情况下优先入学;一孩属区级统筹安排在读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根据统筹类别和学位情况,优先安排二孩(三孩)与一孩同校就读。
3.信息发布
6月25日,区教育局在雁塔区人民政府网及“雁塔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雁塔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雁塔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方案》。各公办初中制定本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向社会公布招生对象、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时间安排等。
4.政策宣传
6月26日-7月11日,公办初中要通过“校园开放日”、媒体、网络、讲座等多种方式,加强初中招生入学政策的解读和宣传。要向本校新入学学生及家长宣传西安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条件,向毕业年级学生及家长宣传西安市普通高中定向生有关政策规定。要选派负责招生的校级领导或骨干教师,到学区范围内的每所小学,对毕业班家长进行精准宣传,解读雁塔区初中招生入学政策、工作安排、工作流程,解答家长关心的相关问题。通过精准宣传,全面展示学校办学理念、师资水平、办学特色,大力宣传学校质量提升的成效,使广大家长知晓政策、理解政策、支持政策,确保全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5.信息采集
按照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对提供的入学证明材料要列出清单,并提前告知家长。落实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sr信息,不得要求提供随迁子女在户籍地无人监护等证明材料。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6.信息审核
初中入学登记前须接受信息审核。信息审核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由各信息审核点制定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1)表格下载及填写。
登录雁塔区人民政府网、西安市教育局门户网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xaywjy.com)(以下简称“招生平台”)及其微信公众号(xaywjy),自行下载并填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见附件2)。
(2)信息审核及分类登记(7月12日9:00—7月25日17:00)(节假日正常休息)
学生家长持《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及相关支撑材料,到户籍对应或居住地对应的信息审核点进行入学信息审核,信息审核点依据学生家长提供的资料,分别按照公办学校学区学位或区级统筹公办学位分类登记、入户调查,指导家长合理填报意愿学校。
①属于公办初中学区学位的类别(7月12日9:00至7月17日17:00):人、房、户一致的学区内雁塔区户籍学生;具备直升资格的小区业主子女或高校教职工子女(2022年民转公学校)。在雁塔区小学就读的雁塔区户籍毕业生,持户口簿、房产证明在学区对应中学审验资料;未在雁塔区小学就读的雁塔区户籍毕业生,需要回本区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持户口簿、房产证明、学籍证明、小学毕业相关资料,在学区对应中学审验资料。
②属于区级统筹公办学位的类别(7月18日9:00至7月25日17:00):区级统筹公办学位的学生,家长持相关材料到对应信息审核点进行审验资料(见附件6)。
(3)领取报名条
资格审核通过后,领取《西安市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登记报名告知书及报名条》(以下简称《报名条》)。确定在公办学校就读的,不再进行网上报名。
7.下列情况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1)购房:按照义务教育相关法律条文规定,户籍是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的基本条件。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我区购房但未落户籍的,购房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2)挂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户主为非直系亲属关系,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3)空户:实际不存在的户籍地址,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4)集体户:家庭有购房但将户籍落在集体户的适龄子女,集体户籍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5)假户籍:伪造的假户口或其他非正常户籍证明,不作为入学的依据。
8.安排办法
按照“提前摸底、公布学位、公开规则、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兜底”的原则,公办初中采取分类资审、积分排队的办法安排学生入学。首先安排公办学校学区学位学生入学;再按照区级统筹公办学位类型顺序,依次安排入学。积分入学按照家庭户籍情况、房屋情况、居住情况等进行积分;随迁子女根据父母在本市缴纳社保时间、购房时间、居住时间、工作时间及地点、获奖等条件进行积分,同一类型儿童按照积分从高到低录取,直至学校招生计划录满为止,超出部分由区教育局参考家长意愿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初中。
9.招生录取
各公办初中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招生录取工作(附件7)。
(二)民办初中入学
雁塔区含有小区业主子女的民办学校共4所,分别是:西安太白学校、西安雁南中学、西安崇是中学、西安电子科技中学。
涉及小区业主子女的民办学校,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该类学生相关材料进行审查。
1.招生对象
入学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报名条》,愿意选择民办初中就读的学生。
2.招生范围
民办初中及民办一贯制学校初中部:民办初中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招生,不得跨市域招生。
3.公布计划
7月11日,西安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及其微信公众号公布各民办初中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4.网上报名(7月14日8:00—7月26日18:00)
选择民办初中的,须进行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且经公示无异议的小区业主子女除外)。
(1)登录报名系统
学生及家长根据《报名条》所载信息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网址:http:// www.xaywjy.com)或微信公众号(xaywjy)进行报名。
(2)修改密码
登录系统后,必须修改初始密码,按照流程填报信息,并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3)填报志愿
每名学生选报一所民办初中,报名信息确认后不能更改,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反馈学生家长报名结果。
(4)信息公布
7月27日12:00,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及其微信公众号公布各民办初中报名人数。
5.招生录取
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直接全部录取。通过资格审查小区业主子女,经公示无异议后直接录取,不再参加电脑随机录取。
(1)电脑随机录取。7月28日9:00,雁塔区使用全市统一的电脑随机录取系统,组织实施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工作。电脑随机录取工作全程录像,邀请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并委托公证机构全程现场公证。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直接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电脑随机录取结果现场上传至招生平台。录取结束后,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告知学生家长录取结果。市教育局在门户网站及其微信公众号公布各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人数和剩余计划数。
(2)民办学校补录。招不满有剩余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可申请补录,民办初中补录为全市范围,补录对象为已报名民办学校且未被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
①学校申请:有剩余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须向雁塔区教育局提出补录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雁塔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补录工作。
②公布补录计划:7月29日18:00前,在雁塔区政府门户网站或“雁塔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民办初中补录计划。
③补录报名:7月30日8:00—31日14:00,符合补录条件,自愿参加补录报名的学生,凭该学生报名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招生平台或微信公众号,选择有剩余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报名。每名学生限报一所民办初中。
④补录工作:7月31日14:00,补录报名人数大于剩余招生计划数的,在公证机关和公众监督团监督下,按照有关规定及补录学校剩余招生计划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补录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剩余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全部补录报名学生。录取结束后现场将录取结果上传至招生平台。7月31日,区教育局通过“雁塔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补录报名人数。
通过补录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由学校于8月1日—8月2日在招生计划内免试招生,招生结果由民办初中通过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公布并报雁塔区教育局备案。
通过电脑随机录取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不得因学生放弃民办初中学位再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录。
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学生,到分类资审对应公办初中进行统筹学位,若分类资审对应公办初中无空余学位,由区教育局按照“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兜底”的原则,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初中入学。
6.录取通知书的发放及报名
各民办学校印制本校的录取通知书,将填写好的录取通知书8月4日上报区教育局审核。
8月5日,各民办初中发放经区教育局审核通过的《录取通知书》。
8月6日—7日,各民办初中办理学生入学手续。
7.收费规定
民办初中要严格执行向发改、教育、市场监管部门抄送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严禁跨学期收费。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初中,对相关学生按照公办初中收费标准执行。
(三)建立学籍
新生入学注册后,各初中要将接收新生结果及时上报区教育局,公办初中经区教育局审批、民办初中经市教育局审批后,按照规范要求统一为新生建立电子学籍档案。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中“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要求强化管理,及时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录入学生信息,严格控制“大校额”“大班额”,遏制学生无序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