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塔城地区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塔城市小升初招生工作将继续坚持“划片、就近、免试”原则,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能按时入学。同时,为保障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塔城市将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他们能在城市接受良好的教育。
小升初招生
1.招生范围:塔城市辖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自治区分配的内初班学生、辖区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2.报名时间:2024年8月10日至20日(具体以毕业学校通知为准)
3.生源认定:
(1)城区学校学区划分以6月15日之前第一小学、第二小学、第三小学、第四小学、第五小学、第六小学、第十小学、二工镇中心校对毕业生户籍、住址、房产登记为准。教科局对以上学校登记结束后的房屋住址等相关佐证资料不再予以变更。城区学生学区的划分根据各学校招生计划,以学生房产就近的社区为准,租房以学校认定的租房居住地就近认定。学校上报登记后租房的或者上交租房佐证材料的将不再认定,由市教科局统一协调入学。
(2)以上小学的毕业生在上初中前确因家庭房产变动,在就近的学校有学位的情况下,经市教科局审核户籍证明和房产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可予以调整。
(3)第四小学和乡镇中心校(除二工镇中心校外)的学生采用对口直升的方式,由市教科局统一安排入学。
(4)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监护人在塔城市有固定住所,并能提供居住证(本市户籍者提供社区居住证明)。
4.学区划分办法:由市教科局根据社区布局、生源数量和学校办学规模划分学区。
5.均衡分班:报名结束后,市教科局统一按照均衡分班、阳光分班的原则对学生进行分班。
(三)插班生入学
各小学、初中插班生源认定:参照小学、初中生入学生源条件及学区范围。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学生转学手续应在学期结束前或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学期中途不转学。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电子学籍系统学生学籍转接。学生不得随意转学。因家庭住址变化、父母工作调动等因素确需转学的,由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毕业年级学生、休学期间学生一般不允许转学。
塔城市中学学区划分方案
第一中学
新城街道东门外社区、新城社区、伊宁社区、哈尔墩社区、爱国社区(除祥和小区、仙桥小区、银监小区、国税小区、南湖壹号小区以外的片区);和平街道塔尔巴哈台社区、建设社区、新华社区;二工镇喀浪古尔村、下喀浪古尔村、喀拉墩村、二工村、上二工村、满城村;阿西尔乡德日则加甫克村;喀拉哈巴克乡先锋村和阿不拉村;也门勒乡阔克杰依达克村、三宫村;也门勒乡中心学校;阿不都拉乡中心学校;博孜达克镇中心学校;喀拉哈巴克乡中心学校;二工镇铁列克提小学
第四中学
新城街道爱国社区(祥和小区、仙桥小区、银监小区、国税小区、南湖壹号小区);和平街道广场社区、营盘社区;杜别克街道林南社区;二工镇头工村、左公祠、五里村、园艺社区、玛依海村、奇巴拉尕什村、乌宗拉尕什村、吐马克齐村、喀拉苏村
第六中学
杜别克街道拜格托别社区、杜别克社区、发展社区、公园社区、光明社区、宏图社区、花园社区;和平街道商业社区、二工镇萨孜村、上塔斯肯村、塔斯肯村、八里村;博孜达克镇库鲁斯台小学;阿西尔达斡尔民族乡中心学校;恰夏镇中心学校;恰夏镇五星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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