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上海市2024年度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正式启动,考试将于10月26日举行,一起来看相关提示。
一、时间安排
报考人员可登陆上海市“一网通办”-上海市应急管理局-职业资格-公共服务-“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入口进行线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7月22日10:00至7月31日16:00;
(二)线上缴费时间
2024年7月22日10:00至7月31日17:00;
(三)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4年10月21日10:00至10月24日16:00;
(四)考试时间
2024年10月26日全天。
二、考试信息
(一)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按照《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的通知》(应急厅〔2019〕43号)规定中的《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执行。可登录应急管理部门户网查看。根据《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要求,其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共科目有关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考试内容占比不超过30%(上海市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见附件1)。
(二)考试时间、科目和题型
10月26日9:00—11:00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14:00—16:30
安全生产实务(5个专业)
(三)考试管理
1.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经资格审核合格后,方可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本市作为注册的依据。
2.已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在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时,可免试公共科目。考试合格,并通过资格审核合格后,方可予以核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应急局共同用印的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增项),该证书在本市作为注册的依据。
(四)考场设置
考试地点在全市范围内随机统筹安排,具体以准考证信息为准,请报考人员根据准考证打印时间及时打印准考证,并根据准考证上的考点安排提前规划赴考时间及路线。
四、报考流程
实行告知承诺制后,报考人员按以下流程完成报考:
(一)填报信息
1.报考人员点击进入上海市“一网通办”-上海市应急管理局-职业资格-公共服务-“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入口,仔细阅读《考试通知》,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照,并添加学历、工作等相关信息。
2.个人证件照要求为本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白底正面电子照。上传照片时,必须先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处理工具”,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后再上传。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等,请报考人员慎重选用。
3.学历证明需要提交毕业证书、学历认证报告/电子备案表;相关工作经历证明需要提交单位证明等,以备审核(具体要求详见附件4、5)。
4.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报考人员还须上传已取得的《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备查。
5.在信息填报确认前,如要修改信息,报考人员可点击“报考信息修改”栏,自行进行修改。在信息填报确认后,若要修改有关信息,需点击“取消报名确认”,重新开始填报信息。
(二)签署承诺
1.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前须仔细阅读《考试通知》及《告知承诺书》,确认本人完全符合报考条件,且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点击“确认签署”《告知承诺书》,一经提交即具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报考人员承诺后,在考前、考中、考后(如报名、打印准考证、考试、评卷、成绩和证书使用等)任何环节,若发现有不实承诺的,将视不同阶段,作出取消当次报考资格、当次考试成绩,以及已取得的证书无效等处理。
2.在签署《告知承诺书》后,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不可返回完善个人信息,以及选择所要报考的信息(如考试级别、专业、科目等)。若要修改有关信息,需点击“取消报名确认”,重新开始填报信息。
3.上年度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本年度可不再重复报考。在档案库中有合格成绩的报考人员,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按考试报名无效处理。如因年限问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符合报考条件之前的合格科目按成绩无效处理。
在报名系统中报考人员所填报信息的所有设置或操作,均不属于资格认定,对有效期内全部科目合格的报考人员,包括考后资格复核在内的任何环节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其他违纪违规情况的,按虚假承诺处理。
(三)网上缴费
我市通过公共支付平台进行统一缴费,报名人员在信息填报并签署承诺书后,可直接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作放弃报名,报考人员完成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按照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同意收取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费用有关事项的复函》(沪财税〔2024〕11号)文规定,上海市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70元。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系统中提示的“网上支付说明”进行操作。缴费完成后,可自动生成电子票据,报考人员可自行选择下载打印,不再开具纸质票据。
报考人员在确认缴费后,即视为完成报名,信息不可再修改,最后将自动生成“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可自行选择打印,打印的“报名表”无需单位审核和提交,供报考人员留存备查。
(四)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4年10月21日10:00至10月24日16:00。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内登陆上海市“一网通办”-上海市应急管理局-职业资格-公共服务-“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入口,在报考人员个人首页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等信息内容,如发现与身份信息不一致,务必在10月25日16:00之前,拨打咨询电话(021-23306360)并到现场更正。逾期视为放弃考试。请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经市考试主管部门核准后予以公布,届时报考人员可登录上海市“一网通办”-上海市应急管理局-职业资格-公共服务-“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入口查询(考后一个半月左右)。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人社厅发〔2021〕18号),报考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请登陆上海市“一网通办”-上海市应急管理局-职业资格-公共服务-“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入口点击“成绩复查”按钮,填写相关信息申请成绩复查,逾期不再受理。自申请成绩复查之日算起,20天内予以受理,并反馈结果。成绩复查只限于答卷卷面分数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届时申请人可登录上海市“一网通办”-上海市应急管理局-职业资格-公共服务-“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入口,点击“成绩复查”按钮,查询复查结果,复查后的成绩为最终成绩。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原则上为试卷满分的60%。
六、证书发放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科合格,并通过承诺情况审核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加盖印章后颁发电子证书。届时申请人可登陆上海市“一网通办”-上海市应急管理局-职业资格-公共服务-“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入口查询或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