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4年秋季初中转学工作,确保转学过程顺利、有序,现将河北区教育局关于2024年秋季初中转学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学条件
(一)转学对象
1.七年级入学:具有河北区户籍、在外省市就读的六年级小学毕业学生;学生本人为河北区居住证持有人的子女、在外省市就读的六年级小学毕业学生。
2.八、九年级转学:具有河北区户籍、在外省市或本市外区就读的七、八年级学生;学生本人为河北区居住证持有人的子女、在外省市就读的七、八年级学生。
注:转学学生需具有全国电子学籍,其“全国学籍查询”就读状态为“在校”。
(二)转学材料
1. 河北区户口(含蓝印)学生应提交的材料:
(1)河北区常住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
(2)《转入河北区初中就读申请书》;
(3)蓝印户籍学生还需提供蓝印户口本各页、房本、城市建设费发票照。
2. 河北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应提交的材料:
(1)居住证持有人在有效期内的河北区居住证;
(2)居往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
(3)居住证持有人在河北区的房屋租赁证明(房管局出具)或河北区房屋产权证基本信息页;
(4)居住证持有人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基本信息页、盖章页(基本信息页须包括姓名、合同单位、合同期限等;盖章页须有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签字及本人签字);
(5)天津市社保缴费证明(近期连续且不少于六个月);
(6)《转入河北区初中就读申请书》;
注:外省市五四学制还需提供“原学籍学校开具的五四学制证明”。此外,居住证持有人所提交的居住证、合法居所证明、就业证明、社保缴费凭证持有人应为同一人。
二、办理流程
1.网上报名。2024年7月15日——7月26日,家长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津入转学系统”,点击“初中转学”按钮,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信息填报,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网上报名时间截至2024年7月26日18时,逾期不再办理网上报名。
2.资格审核。2024年7月29日——8月23日,工作人员将对家长在转学系统中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3.通知报到。2024年8月28日,接收学校通知家长入学相关事宜。
4.报到上课。2024年9月1日,学生须按照学校通知要求按时报到,并及时提交相关转学材料。学校以书面形式告知家长和学生学籍管理相关要求。家长协调原学籍学校按时办理网上转学手续。
三、工作要求
1.确保材料真实。家长提供的材料务必真实、准确、齐全,如出现材料不全、不准、虚假等问题,将取消学生转学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家长和学生自行承担。
2.确保通信畅通。家长要保证网上报名时所留存手机号在转学期间通信畅通,相关材料提交后,请耐心等待审核结果。材料如有问题,工作人员会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
3.加强学籍管理。各学校要加强学籍管理,不得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的现象。区教育局将加强督导检查,一经发现将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两点提示
1.学生就读学位将在全区范围内进行统筹安排,安置学校后无故未报到的学生,视为已完成安置,后期将不再接受该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初中转学申请。
2.学生转学全过程由河北区教育局统一安排,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指定、委派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请家长切勿轻信各类机构及个人代办承诺,谨防被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