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需要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官网或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进入“服务大厅”中的“网报中心”,点击“2025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入口”进行网上填报。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在我省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备同等学力。
3.身体条件符合相关要求。
4.户籍和学籍符合《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规定》(2023年9月1日发布并施行)和《黑龙江省普通高级中学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黑教规〔2022〕11号)的相关规定。
(二)特殊考生报名
1.非我省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上一年度在我省参加过高考未被录取的,仍可在我省就地报名参加高考。
2.户籍为我省久居但为外省学籍的应届考生,凭外省省级学业水平考试(或高中会考)管理机构提供的成绩证明材料、就读学校提供的应届毕业证明信原件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以下简称招考机构)申请报名(招考机构应将相关材料原件装入考生纸介档案,复印件留存备查)。
3.在我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须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到居住地招考机构申请报名。
4.华侨、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学生报名事宜按《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做好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4号)相关规定执行。
5.报考少年班(含数学英才班)的考生须参加当年由高校组织的综合测试,并取得《合格证》。考生凭《合格证》、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或学籍所在县(市、区)招考机构申请报名。报考少年班的考生只能参加取得相应合格证的高校的招生录取。
6.报考经教育部批准的浙江特殊教育学院、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北京联合大学、长春大学、绥化学院、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天津理工大学、西安美术学院、郑州工程技术学院等招收视障、听障残疾考生以及有特殊专业要求的考生,须参加高考报名,考试由招生院校单独组织。
7.报考我省高职(专科)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须参加高考报名,由招生院校单独组织考试。考生填报志愿、考试及录取时间和办法另行通知。凡被高职(专科)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8.参加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须参加高考报名。完成我省高考报名后,还须自行到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http://www.ydyeducation.com)进行报名,并按要求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和文化课考试。体育单招相关报名、考试信息、录取结果可通过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查询。
9.参加高校高水平运动队、高校强基计划测试或被相关高校保送录取的考生须参加高考报名。
10.艺术类考生须参加高考报名。艺术类各统考类别间不能兼报,但同一统考类别涵盖的子类或方向可以兼报。我省统一组织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播音与主持类、表(导)演类、舞蹈类、书法类的专业课省级统考。戏曲类专业的考试实行省际联考,具体要求按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考生如参加高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必须参加我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并取得统考合格证后方可报考。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课统考时间、地点及考试要求等另行通知。
11.体育类考生须参加高考报名。我省统一组织体育专业术科考试,考试项目为100米跑、原地掷铅球、二级蛙跳、800米跑四项。各项评分标准将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官网(https://www.hljea.org.cn/)、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s://www.lzk.hl.cn)上公布,术科考试将在2025年5月初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考试要求等另行通知。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不符合《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规定》(2023年9月1日发布并施行)和《黑龙江省普通高级中学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黑教规〔2022〕11号)中有关户籍、学籍规定的人员。
6.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