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教育考试院近期发布了《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考场规则(2025年版)》,为即将到来的2025年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提供了详细的指导和规范。本文将着重介绍音乐类考场的规则,以帮助考生和家长更好地了解考试要求,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一、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妨碍相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二、须凭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提前1小时以上到达指定考点(考试封闭区域)接受身份验证和智能安检门对随身物品的检查。
三、考生所携带的考试文具、用品应符合相关规定。
1.笔试科目相关考试用具须自备(可用透明塑料盒或塑料袋装),基本配备为:0.5mm中性黑色字迹签字笔,2B涂卡铅笔,绘图铅笔(HB),橡皮擦,无字透明垫板。超出上述品种的文具、用品、资料等禁止带入考场。
器乐面试,除钢琴统一提供外,其他乐器由考生自备。
2.禁止携带手机、耳机、手表、电子手环、平板电脑等具有通讯、拍录、存储及查询等功能的电子用品进入考点(考试封闭区域)。考试过程中,凡携带上述电子用品者,无论开机或者关机、使用与否,均以考试作弊论处,高考(含艺考)报名所参加考试的各科、各阶段成绩无效。
3.因身体有特殊情况(如安装有心脏起搏器、使用助听器等)不便使用安检设备进行检查的考生,须提前开具医疗机构证明和当地招考机构的审核材料。
四、严格遵守考试时间和考试流程相关规定。
1.音乐类“乐理”和“听写”两科目实行合卷笔试,开考15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参加任一科目考试。
2.笔试科目开考前45分钟,声乐或器乐面试科目开考前30分钟考生应进入指定考场(候考室)。开考15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
3.笔试考试起止时间一律以考点统一信号为准。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后方可答题,作答须使用现行规范语言文字。笔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本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
4.笔试科目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作答,按照监考员指令配合做好试(答)卷、草稿纸等考试材料回收。从监考员开始收集考试材料至考生获准离场前,均属于考试实施时间段;面试科目自考生进入候考室至考试结束并带离考场前,均属于考试实施时间段。期间,考生须自觉遵守考场纪律,严禁将上述考试材料带出考场,严禁有拍录甚至传播试(答)卷、草稿纸、考试场所等涉考敏感信息之类的违纪、作弊行为,违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五、考生须在笔试科目试(答)卷上准确填写考生信息,正确粘贴条形码,并按规定作答。
1.须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晰地填写考生信息,粘贴考生信息条形码。粘贴条形码、确认签字前应认真核对条形码、信息表上的信息,若与本人实际信息不符,应立即举手报告;粘贴条形码要贴正压紧粘牢。凡考试信息漏填、错填、书写字迹不清或未按要求粘贴条形码而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2.须在试(答)卷规定区域内作答并做到卷面整洁。答写在规定区域外、草稿纸上或非对应题号作答区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或答题卡,以下统称答卷)上做任何标记,否则按无效答卷处理;不得破坏损毁试卷和答卷;遇试(答)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考生应举手询问,及时报告监考员;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六、严格遵守音乐类专业《考试说明》及相关补充规定。
1.打印准考证时考生声乐、器乐科目分别填报的两首曲目不得重复。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考试资格,相关科目考试成绩计为零分。
2.声乐、器乐科目考试时采用的唱法、器种须与高考报名系统所填报的信息一致,否则影响考试成绩责任自负。
3.声乐、器乐科目考试时,当场从考生所备两首曲目中随机抽取1首(打击乐专业须考查两种不同打击乐器的作品),供考生现场演唱(奏)并录制音视频作为考评依据。录制时所演唱(奏)的曲目须与考场随机抽选的一致,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考试资格,相关科目考试成绩计为零分。
4.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自报、呈现个人身份信息[如姓名(含单报姓氏或名字<包括同音姓名>)、考生号、准考证号等],不遵守者按违规处理,相关科目面试成绩记为零分。
七、不得穿戴可能影响客观评判的服装、佩饰(包括穿着印有培训机构名称、标识的统一服装)等进入候考室、备考室、考场等考试区域。考生进场前若服装、佩饰等方面不符合要求,须按现场考务人员要求自行更换、调整后方可进入考场,否则影响考试责任自负。
八、省统考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国家教育考试。考生应知悉国家教育考试相关法律法规,自觉遵守考场纪律。考试区域(包括候考室、备考室、考场等场所)视频监控全覆盖,考试全程录音录像。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法规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替考、组织高科技作弊等违法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