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即将展开,艺考志愿填报及录取政策也随之出炉。本文将详细介绍辽宁省2025年艺考志愿填报的时间、批次设置、志愿填报方式以及录取规则,为艺术类考生提供全面的参考信息。
志愿填报
2025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考生填报志愿的时间与普通高考考生填报志愿时间相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符合报考条件的艺术类考生,方可填报相应的艺术类专业志愿,具体招生专业以高校在我省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2025年艺术类志愿设置为三个批次。
本科提前批:包括少数经批准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和使用省际联考成绩录取的戏曲类本科专业,设1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和无条件的专业服从志愿。
本科批:包括除本科提前批院校艺术类专业外的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本科批艺术类专业使用我省统考成绩并执行我省统一投档原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实行以“专业(含科类及方向)+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1个“专业(含科类及方向)+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可填报的志愿最大数量为60个,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填报部分志愿。
高职(专科)批:包括所有高职(专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和使用省际联考成绩录取的戏曲类专科专业。高职(专科)批艺术类专业使用我省统考成绩(含戏曲类专科专业省际联考成绩)并执行我省统一投档原则的艺术类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实行以“专业(含科类及方向)+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1个“专业(含科类及方向)+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可填报的志愿最大数量为30个,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填报部分志愿。
除本科提前批外,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均实行剩余计划“征集志愿”补充录取,每批次均安排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征集志愿”的志愿设置、投档原则与原批次相同。
报考艺术类专业志愿的考生,可以兼报普通类院校专业。考生兼报填报志愿时,要注意艺术类各批次和普通类各批次录取时间的先后顺序,录取时间重叠的批次不能兼报。艺术类各批次和普通类各批次录取的具体时间及填报志愿具体要求另行公布。
录取
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考委领导下,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实施。实行“学校负责、省招生考试机构监督”的录取体制。有关录取的遗留问题由院校负责解释和处理。
(一)在我省招生的艺术类院校(专业)须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我省将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别投档录取。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组织省际联考的戏曲类本科专业和少数经批准组织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不编制分省计划。
(二)文化课及专业课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科学划定文化课成绩控制分数线和省统考合格分数线。省统考合格分数线,原则上合格人数按上一年度本科类本科录取人数的2-4倍划定。少数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省级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学校划定的成绩要求基础上,依据考生志愿、校考成绩择优录取。对于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高校可探索制定高考文化课成绩破格录取办法。破格录取办法须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并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提前在学校考试招生办法中向社会公布。
除少数经批准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专业破格录取的考生外,其它高校艺术类专业拟录取的考生,其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我省划定的艺术类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艺术类本科提前批依据考生志愿顺序、文化课控制线等,将报考该校的考生档案提供给有关院校,由有关院校按招生章程规定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四)实行省际联考的戏曲类本科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戏曲类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高校依据考生志愿和省际联考成绩择优录取。
(五)艺术类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均按以下综合分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其中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6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40%。
戏剧影视导演: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7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30%。
音乐类、舞蹈类、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播音与主持类: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50%。
戏曲类:综合分即省际联考成绩。
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为:对省统考成绩(含戏曲类专科专业省际联考成绩)合格且达到艺术类相应文化控制线的考生,按照考生的综合分(保留1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填报的专业学校志愿顺序,按招生计划1:1比例投档。
平行志愿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按照考生投档排序位次进行投档。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统一录取模式的批次或阶段,考生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六)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本科批的录取时间均在普通类本科批录取前结束。当艺术类考生艺术类本科院校(专业)志愿录取时间和普通类本科录取时间重叠时,按艺术类本科院校(专业)志愿录取。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在普通高职(专科)批次录取前结束。
(七)各高校应按教育部划定的艺术类招生专业范围严格限定按艺术类招生的专业。非艺术类专业不得执行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对于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类本科专业,须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安排在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高校如对考生有艺术专业基础要求,须提前告知考生应参加的省级统考对应科类及录取要求,高考文化课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本校非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