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是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国家教育考试。通过高职分类考试录取的考生,在学籍管理及就业等方面与通过普通高校统一考试录取的考生同等待遇。
报考办法
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分为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的“高中类”,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中职类”,面向我省户籍的退役军人和我省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基层农技人员的“专项类”三种类型。报名流程及高中类、中职类报考人员资格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黔教发〔2024〕27号)执行。
“专项类”报考人员为我省户籍退役军人,以及我省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农民工、企业员工至少在我省务工(工作)6个月以上,高素质农民须有我省经营管理型、专业生产型、技能服务型三大类型人才培训经历,下岗失业人员须进行了失业登记,基层农技人员聘任岗位为专业技术岗。
考试安排
(一)“高中类”考生
符合报考条件和高职招生院校要求的“高中类”考生不组织文化考试,但须参加高职招生院校组织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具体测试时间及办法由高职招生院校确定。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测试考生是否具备从事该职业的基础潜能和职业倾向。
(二)“中职类”考生
符合报考条件的“中职类”考生须参加省级统一组织的“文化综合考试”和高职招生院校组织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测试”。
1.《文化综合》包含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目的内容,按照《贵州省中职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分类考试文化综合考试说明》执行。考试时间为2025年3月1日9:00-11:30。
2.职业技能测试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专业能力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专业知识为依据,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专业综合能力;技术技能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技术技能为依据,以操作考试为主,重点考察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的掌握能力。具体测试时间及办法由高职招生院校确定。
(三)“专项类”考生
符合报考条件和高职招生院校要求的“专项类”考生,须参加高职招生院校组织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具体测试时间及办法由高职招生院校确定。“专项类”考生报名时间为2025年1月7日00:00至10日24:00,报名地点为考生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
(四)录取成绩
1.“高中类”考生:录取成绩由“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组成,其中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的“文化素质成绩”为“学业水平考试11门科目原始成绩之和×2/3÷11”,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生的“文化素质成绩”为“合格性考试10门科目原始成绩之和÷10”,录取成绩满分100分,其中文化素质成绩占40%、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占60%。
2.“中职类”考生:录取成绩由“文化综合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其中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录取成绩满分100分,其中文化综合考试成绩占4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文化综合考试成绩换算公式为:《文化综合》考试卷面成绩÷3。
3.“专项类”考生:录取成绩满分100分,以“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为依据。
“高中类”考生没有文化素质成绩或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的、“中职类”考生(中高职贯通培养考生和享受录取免试政策考生除外)没有文化综合考试成绩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的、“专项类”考生(享受录取免试政策考生除外)没有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的,一律不得参加录取。